事實經過:
昨晚帶小朋友去室內網球場打球,有網球發球機的那種,採無人管理,但有監視器.
在打球前有跟小朋友在室內吃外食,因為是用app連線付費,所以打完球後看到這室內
網球場管理員傳訊給我,跟我說違反場地公約禁止飲食,有把公告貼在入口處,要我合
作,當下我打完球就離開了.
今天早上這室內網球場商家的IG跟FB有新的貼文,貼文聲明維護打球環境禁止飲食外,還
附上監視器畫面我跟小朋友吃外食的照片(眼睛遮住),還用照片宣導民法說明父母有連帶
孩子賠償責任.我有傳訊管理員報告事前不知情原因,希望可以撤下,但目前商家貼文還
在.
問題:
1.我有權利主張撤下?
2.如果對方不撤下,有什麼辦法保障自己或提告什麼(肖像權?)?
作者:
woajw (虛心接受死性不改)
2024-11-27 22:31:00先想想是不是自己態度惡劣才被貼如果一開始道歉,也清理場地,我相信不會有後續一堆毛
因為是無人管理,也沒對到話,就內容文章那樣。對方po出文章後我才知道並傳訊說明。場地我有清理包括不該我做的我也看到順便處理,這些都是對方po文章之前,並非刻意,我也說可以看監視器了解是否故意。只是對方還是將我跟孩子的照片當不良示範的範本。
真糟糕的店家你就問他是想索取多少錢賠償看他敢講嗎是哪家??網路上搜尋了一下找不出頭緒
作者:
woajw (虛心接受死性不改)
2024-11-28 01:47:00覺得口氣好一點,願意支付清潔費用,也願意深刻反省,請別讓我的孩子成為壞榜樣,應該有轉圜餘地,別訊息了,直接透過人工的方式,畢竟理虧在先,事後不要去這家就好
推四樓,第一次管理員傳訊給您時,似乎沒看到您有回訊致歉或是其他表示,文內也寫打完球就走了,目前是您理虧在先(門口有貼公告禁止飲食),先好好跟對方致歉吧(清理不是重點吧,那是應該做的...不是您道歉的籌碼
作者:
woajw (虛心接受死性不改)
2024-11-28 07:21:00同意樓上,有時候對方要的是一個歹毒,不一定是實質的理賠,是一種尊重,已經有告知你違反場地上規則,然後你認為你收拾了,實則當下如果有好聲好氣的不好意思,初次來沒注意到場地規則,我會盡到清潔義務,下次會改進不再犯,我想大多人都會得饒人處且饒人。不是歹毒,錯字了,要打道歉我要打態度,跳字歹毒
作者:
Michola (肥嘟嘟佐衛門)
2024-11-28 18:51:00竟然有人說店家糟糕?不是使用者先違反規定嗎?
作者:
dayend (神無月)
2024-11-29 16:31:00你有權利主張撤下 但對方不一定得撤 想撤可以道歉好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