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保全。
駐點每年一簽,五年來保全公司只換過一次,剛好卡在最中間
所以假設我們目前的保全公司是A,另一間是B
近五年的保全公司情況就是AABAA
但是,我一個最資深同事拿到了A公司4年的特休假,也就是14天
這個很奇怪。因為中間有隔一年,他並不是連續四年待在同一家公司
我的理解是頭兩年與尾兩年,都應該是各七天
怎麼還有中間斷一年還可以頭尾一起算的?
我問他時,他說他在A(目前公司)有四年年資,所以我用日薪*14幫他算,他還說對
我本來已經懶得跟他講了,結果他給我看他的特休假折現,還真的跟我算的一樣
對,他同一間公司年資的確是四年,但不是連續四年
我想問的是,特休假是用連續期間還是累積期間算的
感謝板上先進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