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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單位: 總務處 保管組
委託人: 李明修
聯絡電話: 33665079
國立臺灣大學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4月21日
發文字號:校總字第0990015519號
附件:
主旨:公告98學年度應屆畢業生借用學位服事宜。
公告事項:
一、借用地點及連絡人:
(一)文、理、工、生農、管理、電資、生科、法律、社科(社會系、社工系、國發
所、新聞所)、獸醫專業學院畢業生請至校總區保管組倉庫辦理借用(位於舟山路小小福
側門旁);3366-5079李明修先生。
(二)社科學院(政治系、經濟系)畢業生請至社科學院總務分處辦理;2351-9641轉636
郭易凡小姐。
(三)醫、公衛、牙醫專業學院畢業生請至醫學院總務分處辦理;2312-3456轉88092張坤
池先生。
(四)進修推廣部畢業生請至進修推廣部總務組辦理;3366-2979褚顯魁先生。
二、借用期間及方式:日間部8時30分至12時及13時至17時,進修推廣部14時至21時,不
含國定例假日,依下列方式擇一辦理借用。
(一)以班為單位團體借用:
請班代表填寫「學位服團借申請表」 (請至保管組網站文件下載處下載,網址
http://www.ga.ntu.edu.tw/property/),於5月3日至5月13日交至借用地點,並於5月18
至21日繳交學位服清潔維護費,再持繳款收據領取學位服。
(二)個別借用:
請於5月24日至6月4日至借用地點繳交學位服清潔維護費,再持繳款收據及畢業生本人學
生證由經辦人核對相符後領取學位服。
※6月5日畢業典禮當天,校總區、社科學院及進修推廣部辦理借用時間為8時30分至12時
。
三、借用費用:學士服100元、碩士服150元、博士服200元。
四、歸還期限:學士服歸還期限為6月30日,碩、博士服歸還期限為7月30日,至原借用地
點歸還(日間部8時30分至12時及13時至17時,進修推廣部14時至21時,不含國定例假日
)。
五、逾期歸還:逾期歸還者,每逾1日罰繳滯還金新台幣50元(未滿1日以1日計,不含國定
例假日),罰款上限為遺失賠償金額;未歸還學位服及繳清滯還金者無法辦理離校。
六、注意事項:
(一)畢業典禮期間借用學位服以應屆畢業生為優先,延畢生須俟6月4日當天學位服
有剩時才可辦理借用。
(二)已辦妥離校手續之畢業生欲借用學位服,需另繳押金(學士服750元、碩士服
1,300元、博士服2,200元)。
(三)學位服長短如不合身,請與同學互換,嚴禁自行剪 裁,尺寸仍有不合或破損情
況,請逕至借用地點更換。
(四)學位服應妥善保管使用,請勿淋雨、自行燙洗,若有遺失、損壞(褪色暈染或毀
損霉爛)等情事,按下列金額賠償:
1、學士服每套 750元(帽250元、披肩150元、袍350元)。
2、碩士服每套1,300元(帽250元、披肩500元、袍550元)。
3、博士服每套2,200元(帽250元、披肩550元、袍1,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