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托育人員取得資格

作者: skyqiu (珊瑚小天)   2014-11-16 00:19:26
這是我個人最近觀察後的心得
=======第一主題=======
的確 台灣現行法律將可登記的保母資格降低很多
但這是為了減少所謂的無照保母繼續接收托
(試問連去上課幾天都不願意的人 有資格當保母嗎?)
過去台灣社會的許多現象 都是哪個鄰居或是親戚有空就能成為保母
輪經驗 可能我們這些有證照的保母還自嘆不如
可是回到專業面
論嬰幼兒的急救 生長 照護皆是樣樣不及格
甚至有些還以不合時宜的教養方式繼續教養著小孩(例如綁腳、口嚼飯…)
為了"減少"無照保母的產生
也造福了許多過去在家當家庭主婦的媽媽奶奶
讓她們在自己小孩能較獨立後還可以有自己的職場
所以才將這樣的資格降低
=======第二主題=======
有證照的保母才更顯價值
當滿街都是"有資格"的保母
但唯有通過考試的 才會擁有所謂的證照號碼
"假設"
一對新手父母開啟社區保母系統要為了自己的小孩找一個能放心交托的保母
當設定居住及預算條件後
再來就是看誰有證照了
而且台灣保母考試的內容也是一陣一陣的微調
(明年104年保母學、術科的考試內容又要微調)
而且難度也慢慢提高
不誇張 以我今天在保母班做的調查
第一天上課 全班想考證的人數約40
(一班50人)
但課程才進行一半
已經剩下8人想考證
(今天的清潔區應該又打擊了不少人的信心)
上一班有幸趕上今年最末梯次考試
但到目前也才6個人通過
從過去的怎麼考怎麼上到前幾年通過率約剩50%
今年考試考過的大概剩下20~30%
而且並非上完課 就能立即執業
還必須能加入社區保母系統
=======社區保母系統=======
加入社區保母系統的必須條件
1.年滿20歲
2.符合登記資格(證照、學歴、訓練三者其一即可)
3.居家環境需符合收托嬰幼兒的環境
(必須接受訪視並改善至合格才能加入)
4.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5.無刑事記錄證明書(良民證)
6.提供與保母同住的家人資料
(若保母家人過去有性侵害、性騷擾、虐待、吸毒等其中一項
保母不可以進行居家托育,但可到宅托育)
得到居家托育式服務登記證書後才可在家進行托育服務
證書效期六年 滿期前三個月內才得申請換證
逾時未申請換發 則直接廢止服務登記
再來則是保母系統也有退場機制的
1.一年內無收托且不願意接受媒合
2.違反社區保母系統的相關規定原則或超收托者
3.其他經社區保母系統考核其身心不適任保母工作者
(通常一區不收就全台拒收)
以上報告完畢
(用手機打這篇累死了)
作者: phoenixs   2014-11-16 07:38:00
感謝你的回文,昨晚發文後看都沒有人回覆就刪掉,想說今天再重發一篇,沒想到看到您專業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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