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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適應期期間因故停托的確許多保母會在合約上註明改以臨托費用計算
(可以參考你們所簽訂的合約內文有關契約終止的部份應該會有註明)
這是為了避免有短期托育需求的家長簽長期合約而規避計算上較高的臨托費用
但是,我想提醒的是
若有乙方違規事項則應照比例退費,是不適用以上計算方式
你文中所說的超收部份,需確定保母自己的小孩年紀是否未超過六歲
以在宅保母來說,若保母有兩名已滿兩歲未滿六歲的孩子並已上幼兒園,則可收托一名日
托或半日托
未上幼兒園的孩子需佔2名收托名額計算
若確實違反規定,則可依照合約向保母訴求依照比例規定(一樣在有關合約終止的部份有
註明)
※ 引述《rocketgogogo ( )》之銘言:
: 想請問
: 8/1和保姆簽訂合約並且開始起托
: 一個月二萬
: 但因托育期間發現保姆因爲加上自己小孩有超收及將小孩僅關在一間房間活動
: (有詢問過保姆,表示夏天只開一台冷氣)
: 所以想換保姆
: 保姆表示一個月二萬是長期合約價
: 如果我們要停托
: 8/1-8/18的托育費用為一天1500
: 想請問有所謂的長期合約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