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Barterbooks》板規 3.0 (2015.03.01)

作者: yingjie1025 (小傑)   2015-02-21 22:15:41
《barterbooks二手書板》板規 3.0
零、本板宗旨
一、二手書板(barterbooks)為一提供二手書籍買賣交流、
心得發表、違規檢舉、板務討論之平台。
二、本板不若一般網路交易平台,無法提供買賣雙方保障,
請板友自重自律,違者可能涉及刑法相關罰則,請自愛!
三、若發生買賣糾紛,請勿來信詢問如何處理,
本板不提供諮詢及居中協調之服務。
另可發文抵制違規惡劣板友,以提醒本板使用者,
若發現惡作劇、汙衊情事,加重懲處。
另置底有依據板友發文檢舉整理後黑名單,請參考!
壹、發文規定
【一、發文篇數】
1、發文前請先按"a",輸入查詢已發文篇數,
超過10篇者請先刪除舊文章再行發文,
此處所指篇數係買賣文章數,討論串不在限制內。
2、違者警告一次,板面文章強制由新至舊,刪除至最新不重複10篇
累犯者依下列標準水桶之:
a.11篇~15篇→ 30天
b.16篇~20篇→ 45天
c.21篇~25篇→ 60天
d.26篇~30篇→ 90天
e.30篇以上 → 劣文乙次
3、第三次違規依再犯者標準至少加倍處分之,視情節輕重再加重程度。
【二、發文類別】
1、售書者請選 1. [課本] 大專院校、高中職、國中小用教科書/課本
,不得出現 2. [考試] 升學考試、國家考試、各類證照用書(不含語文類)
[售書]標題 3. [語文] 中、英、日等各國語文學習/考試用書
4. [商管] 投資理財、工作效率、溝通表達、3C用品等書籍
5. [生活] 運動健身、食譜烹飪、生活步調等書籍
6. [休閒] 小說、漫畫、雜誌、散文、詩等休閒用書
7. [其他] 其他無法歸類在前6項者,請選此分類
2、徵書者請選 8. [徵書]
3、送換書者請至本板置底文 [公告] 送換書置底區
不得出現 [送書] [換書] 標題,標題掩護、內容偷渡者視為違規
違反者不警告刪文水桶30天,累犯者加倍處分。
4、為達類別最大效益利用,發文選項都係買賣相關。
但本板允許使用標題為 [推薦]、[心得]、[檢舉]、[問題],
為供板友檢舉及發表討論串用,請板友自行更換。
5、違反發文類別規定一、二,經提醒後未改善者,直接刪文不予備份。
【三、文章內容】
1、禁止發表無關本板板旨之文章(例如廣告文)。
2、禁止發表一行文、偽三行文、空白文…等內容不充實之文章。
3、違者依情節輕重處以30天以上水桶。
【四、重複發文】
1、發文後10天內不得手動置底、
2、手動置底者請先刪除舊文、
3、板面不得重複存有標題或內容相似之文章、
4、違者新、舊文刪除,警告一次
累犯水桶30天,再犯者水桶加倍。
ex: 3/1發文,3/11才能刪除舊文手動置底
【五、刪修文章】
1、發文後不得任意刪修他人推、噓文
包含修改色碼及任何意圖隱匿他人推文行為
違者水桶15天。
【六、轉文規定】
1.從他板轉來之文章,請按大寫T將類別修改為符合本板之規定
2.未遵守者,該篇文章直接刪除,不予備份。
【七、文章回覆】
1、對於有買賣交流意願之文章,請按"y"→"f"回覆至作者信箱。
2、自2015.02.20起,板面已設定為不得回應文章,僅得直接回信予作者。
【八、刪修文章】
1、發文後不得任意刪修他人推、噓文
2、包含修改色碼及任何意圖隱匿他人推文行為
3、經板主發現或當事人檢舉,違者水桶15天
貳、其他重要規則
一、發文、推文內買賣、徵求違法物品者,劣文一次
無法劣文者改處以水桶180天,累犯永久水桶。
內容請參考 z精華區→2. ◆ 歷年公告→2. ◇ [公告] 禁止刊登違法物品
(文章內容所訂罰則不適用)
二、以分身ID意圖規避上列所有規定罰責者,本尊水桶六個月,
分身依發文數給予劣文數,永久水桶。
三、書籍買賣完成後請刪文,勿佔用板面,
本板不定時清除並不予備份,情節嚴重者(大於5篇)水桶30天。
四、同時違反兩項板規以上者,視為累犯,不予警告,直接水桶。
參、精華區
一、精華區收錄開板以來歷年公告、水桶紀錄、心得分享、
交易檢舉,請多加參考。
肆、備註
一、板友於本板活動同時,即表示已閱讀過板規,且將遵守相關規定。
二、板規未盡完善之處,將由板主於事發當下做出最適處調整。
三、二手書板板主群於板務運作保有最後決定權。
四、歡迎各位板友對於板規提供修正或想法以供調整。
五、3.0板規自公布後,2015/03/01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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