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歸化NBA戰將亞歷山大有譜? 台灣大

作者: DevinJosh (Devin&Josh)   2014-09-07 17:15:15
請問一下
按照我國國籍法
第 5 條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具備第三條第一項第二
款至第五款要件,並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亦得申請歸化:
一、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其父或母亦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
二、曾在中華民國領域內合法居留繼續十年以上。
第 3 條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並具備下列各款要件者
,得申請歸化:
一、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每年合計有一百八十三日以上合法居留之事實繼
續五年以上。
二、年滿二十歲並依中華民國法律及其本國法均有行為能力。
三、品行端正,無犯罪紀錄。
四、有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
五、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
Joe應該可以按照第5條第1項第1款申請
因為他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他的繼母應該也是
法律上好像沒在管是不是繼母,反正現在是他母親就是了
而符合第3條第1項2~5款應該比符合第1項快速
不曉得這樣講有沒有問題?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