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游品瑜 FB - 準備向陳昱翰提告

作者: zkow (逍遙山水憶秋年)   2018-02-10 00:38:57
※ 引述《thnlkj0665 (灰色地帶)》之銘言:
: https://goo.gl/SAsrFi
: 籃球筆記 游品瑜記者臉書
: 我不知道我能否接受道歉、我以為我‘至少’能得到一句道歉,原來這些日子我承受的折
: 磨,連一句「對不起」都得不到。
: 收到很多朋友同業與球迷等的關心,真的謝謝你們,我會努力好起來,現在無法一一回覆
: ,因為我的病又加重了,需要好好休養。
: 當初做了這個決定,就有心理準備會受到責備與質疑,但我沒有想要否認自己做錯的部分
: 、也沒有要任何人同情我,但男主角打迷糊仗慣了、也演戲讓周遭的人信任他慣了,我只
: 能說一切都很不公平。
: 既然球團認為他對我所做的一切沒有違法事證,我會向陳昱翰提出傷害罪告訴,讓司法去
: 判定。
: (截圖自蘋果日報,https://tw.sports.appledaily.com/realtime/20180209/1295820/)
球團的做法沒錯,基本上他們不能未審先判,需要由第三方客觀公正人士裁奪
游小姐的選擇也沒錯,本來就是可以訴諸法律
基本上這是她們兩人的私事,如果今日判有罪或有過錯的話
那球團勢必會將陳停賽,而UBA因為是學生籃球會要求度更高
有可能主辦單位直接下指令禁賽
發展至此無論是夢想家還是義守都不太可能讓陳繼續上場
夢想家重視品牌,義守大學重視校譽
這樣成為媒體焦點,會讓比賽失焦,甚至影響整個團隊的心情
最好的情況還是他們私底下尋求個和解的管道
至於去指責教練為何不禁賽等的,我想不太必要,他們只是做出中性決定
作者: toufon (一哥)   2018-02-10 00:40:00
沒錯啊~
作者: schenker18   2018-02-10 00:40:00
那也要UBA的競賽規則有規定不能打
作者: zkow (逍遙山水憶秋年)   2018-02-10 00:41:00
競賽規則通常是寫場上的,至於有沒有場外的就不曉得了
作者: justlisen (阿呆)   2018-02-10 00:45:00
球團的聲明其實並不算中立,查無「違法事項」,這就代表了 1. 陳沒有打女人 2. 打人是合法的,兩者其中一個,這也是游的聲明看起來最無法接受的點
作者: zkow (逍遙山水憶秋年)   2018-02-10 00:46:00
這可能就是球團接受陳的說法,但球團也無法自己當法官判奪當然游的反應也是很正常的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8-02-10 00:52:00
同意 反正法院判決下來 球隊再處理
作者: jjjohnny1282 (伏特加菲貓)   2018-02-10 01:14:00
太人話啦吧 球團信自己人》》記者 正常 不過游慘
作者: jojojet (jojojetjet)   2018-02-10 01:18:00
陳一直不發表聲明也讓人看不懂
作者: kobe50007 (johnnyChung)   2018-02-10 01:48:00
他球打得很好嗎0.0
作者: beastlcc12 (獸皇)   2018-02-10 02:21:00
某些鄉民就鄉愿 可悲
作者: ashleyfanhua (flower2233)   2018-02-10 02:29:00
我以爲她只是要讓大家看清他真面目失去人心而已 原來她真的要讓他無法繼續打球...
作者: galinlose (三小咧)   2018-02-10 02:42:00
我不懂,受到委屈,為何不先提告而是先討拍
作者: zkow (逍遙山水憶秋年)   2018-02-10 02:51:00
一開始留餘地,如果對方不表示歉意才會下一步然後愛情這種事心情很複雜很難以去解釋的
作者: daniel1208 (PAUL)   2018-02-10 04:49:00
男主角勒?
作者: king0013 (king0013)   2018-02-10 05:18:00
滿可怕的其實。
作者: Niro (Roni)   2018-02-10 05:48:00
哪裡看出要讓他沒球打呀? 如果球團覺得沒有 那不就間接說女方無的放矢 不過就等法院判決吧
作者: ANCEE (安西)   2018-02-10 07:25:00
球團不可能主動說球員打人 就讓法院去處理也好
作者: dowea (肚肚)   2018-02-10 07:51:00
女方一直po文公審是怎樣 私事自己解決不行嗎
作者: Organizer (睡覺啦)   2018-02-10 08:31:00
說個笑話:夢想家重品牌
作者: chi1250 (Jia)   2018-02-10 08:55:00
只劈腿的話蠻多人會算了吧 但是打人?另當別論了,都敢打人了還怕被公審?呵呵
作者: zmimoboy (藏不住的心痛)   2018-02-10 09:31:00
如果事實上沒打人怎麼辦
作者: LiamMcMorrow (李恩)   2018-02-10 09:41:00
沒打的話,陳為什麼選擇默不作聲?沒打坦蕩蕩,更敢出來講啊
作者: shenmue1001 (地獄傀儡師)   2018-02-10 10:30:00
陳現在說沒打女方 是怕到時候被法院認證
作者: LCWA103A (打老虎)   2018-02-10 10:37:00
Po在自己fb 公審?
作者: pkqooet (油口皆悲)   2018-02-10 10:45:00
打人還怕被公審?某d是不是陳的朋友還親人啊?有種出來面對啊
作者: mikami1027 (MK)   2018-02-10 11:01:00
球團內部調查說沒有也不算大錯啦 畢竟球團又無法做司法調查 這種情況又不太會有當事人以外的其他證據但我猜最後會和解
作者: dunkpoki (謝謝你我瞭了)   2018-02-10 11:04:00
按照夢想家的處理方式就是等於毆打一女子= 扣月薪一半。
作者: yayato1231   2018-02-10 11:08:00
某d是高中沒畢業還是? 犯法還怕人說嘴
作者: dowea (肚肚)   2018-02-10 11:40:00
冷靜一點好嗎 犯什麼法 法院判罪了嗎 判刑了嗎 有沒有犯法等法院確認好嗎
作者: klcs50304   2018-02-10 11:54:00
劈腿就算了 但打人就是不對 敢打還怕別人講嗎
作者: yy10322 (白豬)   2018-02-10 12:19:00
等法院確認ok啊,那你也不用在那邊講什麼公審不公審的,我如果今天在路上被車撞了還要等法院判刑確定才能po臉書是不是我是覺得po文沒什麼問題啊,當然這建立在女方說的是實話的狀況下
作者: a58976584 (九把大刀)   2018-02-10 12:38:00
最怕就是法院判無罪,最後發現都是她的一言堂
作者: yy10322 (白豬)   2018-02-10 12:39:00
那就是整個說謊的問題,跟po不po文沒有關係。且嚴格來說也不算一言堂,因為陳有選擇回應的自由
作者: jan777 (jan)   2018-02-10 12:43:00
照某樓說法,打人不算犯罪嗎?假設被打的是自己,還會替施暴者說情,冷靜點,法院判罪,判刑,有犯法嗎?如果是,那我也是醉了
作者: yy10322 (白豬)   2018-02-10 12:50:00
鄉民的確不要太下定論,在真相不明前的確要保留一絲可能,但用什麼私事不要公開或者恐怖情人之類的話來攻擊女主角真的沒道理
作者: BAITER (晴)   2018-02-10 15:45:00
無聊,大家還真入戲
作者: umyiwen   2018-02-10 22:55:00
樓上中肯
作者: qwert910 (魟)   2018-02-10 23:48:00
游選擇在臉書踢爆陳 感覺就有想讓大家公審的成份 如果今天都沒人理游 那她後面的一堆文應該就發不出來了
作者: a0970969135 (ian)   2018-02-11 01:07:00
沒球打又怎樣?那是他自己要負責的
作者: PigGoodGood (豬好好)   2018-02-11 01:23:00
陳怎不出來說話,靠親友 護航者代言? 孬孬的
作者: hu2304 (哈囉)   2018-02-11 10:38:00
噢~我病又加重了~
作者: gg9b0   2018-02-12 00:07:00
提告的話那大家一年後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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