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本次中華籃協第12屆理監事選舉中,登記參選個人會員理事,號次第17號的參選人
蘇彥彰,現職為律師。
去年國民體育法修法的宗旨是「財務透明、業務公開、組織開放、營運專業」,而本人這
次加入籃協會員並參與理事選舉,主要、甚至惟一的目的也就是實現「全民參與體育協會
」的目標。事實上,本人雖然在十年前曾擔任台籃板板主,但絕不敢自認對國內籃球運動
發展有何過人之見識,相反地我相信台籃板內外必然有許多先進擁有比本人更精闢的學識
見解。
因此下面這幾項內容,與其說是政見,不如說是本人若有幸能當選理事,對於台籃板板友
以及所有願意在選舉時投票支持本人的籃協會員,所許下的承諾:
一、親自按時參與理事會,確認理事會各項作為在程序面和實體面是否合法合理。
二、因具備理事資格所能獲得的各項資訊,在合法的範圍內都將忠實揭露於台籃板。
三、針對與籃協主管之「推展全國籃運及參加國際比賽」有關之事項:
1、若台籃板經由包括PTT站內系統投票等公開方式,明確得出超過百分六十以上共識之意
見,將在理事權限範圍內向協會轉達。
2、若台籃板經由包括PTT站內系統投票等公開方式,明確得出超過百分八十以上共識之意
見,將在理事權限範圍內向協會提案並追蹤其回覆狀況。
今日電話詢問協會人員後,得知本次理監事投票將於3/11星期日辦理,理事應選35席,其
中個人會員理事應選11席,共有26人登記參選,每位籃協會員能投理事17票和監事5票。
最後,無論是否認同本人的主張,都希望具備籃協會員資格的台籃板板友及所有關心國內
籃球運動的先進們,當天能踴躍前往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