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
2014 FIBA 規則
http://basketball.org.hk/images/referee/Refereedown/Official_Basketball_
Rules_2014_CHI.pdf
JOE的橫移起跳預備 早於 蕭,所以蕭在吹判上有給吹的空間
(蕭:危險動作)
33.6 在空中的球員
從場上某一地點跳起在空中的球員,他有權落回同一地點上。
該球員有權落在場上另一地點,但該點必須在其起跳前尚未被其對手所佔
據,同時起跳點與落點之間的路綫尚未被對手所佔據。
若球員跳起後落回地面時,他的衝力使他與已經建立合法防守位置的對手
發生接觸,該球員應對此接觸負責。
球員跳起在空中後,其對手不得移動至該球員的落下路綫上。
移動至一名在空中的球員身體下方造成接觸,通常是違反運動道德犯規,
某些情況可宣判取消比賽資格犯規。
【第 36 條 技術犯規】
36.3 定義
36.3.1 球員技術犯規是指下列沒有接觸的犯規行為,它包括(但不僅限於):
不理會裁判員的警告。
不禮貌接觸裁判員、監督委員、記錄台職員及球隊席區人員。
與裁判員、監督委員、記錄台職員及對手交談時態度不恰當。
以語言或動作冒犯或激怒觀眾。
挑釁對手或以手在他眼前揮擺以妨礙對手的視綫
财 過度擺肘。
球中籃後故意觸及球而妨礙發界外球延誤比賽。
故意跌倒以騙取犯規。
抓住籃圈使全身重量懸掛於籃圈上,除非在裁判員的判斷下,球員扣
籃後短暫地抓住籃圈意圖避免本人或他人受傷。
最後 1 次或僅只 1 次罰球時防守球員干擾球,應判給進攻隊得 1 分,
並宣判該球員「技術犯規」。
36.3.2 球隊席區人員與裁判員、監督委員、記錄台職員及對手咨詢交談時態度不
恰當或不禮貌接觸他們、或在程序上管理上發生違規行為時,應被判技術
犯規。
P.S. SBL裁判最大的問題是,常吹一些空氣犯規,然後這個不吹那個不吹,
最後就會出問題。
第四節 3:27 JET張切入籃下,施晉堯一個對空氣揮手,被吹犯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