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momoyaya: 錢出的不夠又要人家放棄國籍 誰要啊
雖然已經說很多次了還是要講,現在歸化不用放棄國籍,走國籍法第九條第五項就好。
第二條(我只列出體育)
五、體育領域:
(一)曾獲國際體育(運動)比賽前三名或具優異技能有助提升我國運動競技實力。
(二)曾任各國家代表隊教練、國際性體育(運動)比賽裁判或具優異賽
事績效而有助提升我國運動競技實力。
之前看新聞隔壁羽球有澳洲籍教練依此歸化
前條高級專業人才之認定,應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出具歸化國籍之高級專業人才推薦理由書(如附件),提請內政部邀請社會公正人士及相關機關組成之審查會審核。但因專業才能特殊、少見或新創,且為我國亟需延攬,依現行法規無法確定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者,申請人得自行檢具
專業證明等相關資料送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指定相關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
關推薦。
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五條第三項第二款或第三款申請永久居留經許可者,得由內政部函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報請行政院指定相關推薦之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推薦,並得以書面審核方式辦理,不適用前項規定。
整理重點
1不用放棄原國籍
2找內政部幫忙處理可以很快
還有要提到一個重點錢,小象都講一分錢一分貨(你有臉講?)
之前陳楷的訪問有提到以前籃協跟體育署爭取要兩名洋將體育署準了,若依此申請一筆四萬的其實還是有機會。
另外如果還是沒錢就學日本的規則,至少工作穩定,錢少一點人家還是願意來。
有些事是做與不做,不是在那邊自作主張拒絕有NBA資歷的教練名單,找來的爛到要死,回頭求帕克。
不然就是說要歸化布拉,或是嫌208太矮。
我建議籃協雙李不想幹就下臺,每天聽你們講幹話真的很痛苦,比看德威打球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