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yyoaooao002 (咖啡色的天空) 2019-09-11 13:43:00
MOU一樣有法律的效力,為何不能提出抗議?鐵了心又怎麼樣?所以你老闆鐵了心連22K的底薪都不給你,你也只能說,喔…老闆就鐵了心要這麼做,不然我能怎麼樣?SBL也鐵了心幹了一堆蠢事,沒看到變成什麼樣子了嗎?MOU既然這麼簽,就代表他們有這個權利出來對這件事表示意見,即使沒有真正的否決權,一樣會給ABL造成某種程度的商譽損失MOU是否持續有效力,要在MOU或是合約簽訂後備註[該備忘錄在簽約後失去其效力],才代表MOU失效,你才是有沒有出過社會?那你又覺得夢想家那些老闆沒出過社會嗎?話說,新聞裡面寫了ABL同意夢想家有同意權,是從哪裡看到ABL並沒有答應要有同意權?而且都表態對富邦的加入樂觀其成了,又扯什麼夢想家該不該大器?富邦能不能加入,跟夢想家還有ABL之間的事情是兩回事,別再扯在一起看所以你連真的簽了什麼都一概不知,就一口咬定夢想家沒簽這條?然後就算簽了還是要他們無條件吞下去?假如你真的這麼想,那沒有討論的必要,然後祝你以後簽約的時候愉快所以夢想家打算用法律的方式對FIBA申訴,或是提出國際仲裁,結果你又覺得夢想家不夠大器,應該要吞下去,都給你說就好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