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G/SBL訂禁賽條款 陳建州:不會有惡意挖角
記者曾思儒/台北即時報導
SBL球團委員會今天發布聲明,SBL所屬球員、及未經選秀制度與球團同意即違規跳槽其他
聯盟者,將處以最高3年禁賽,球團委員會沈會承強調,禁賽狀況是針對「惡劣性」跳槽
做懲處,P.LEAGUE+聯盟(PLG)執行長「黑人」陳建州回應,絕對不會有球員在合約內去
挖角情形,盼兩聯盟都有正向發展。
陳建州表示,PLG的成立,和SBL「從頭到尾沒想對立」,聯盟才要邁向元年,包括選秀、
球隊薪資上限等,許多事情無法一次到位,但會持續蒐集相關資料,持續進步,「選秀明
年勢在必行,但規範還要再制定。」
PLG從10月就開始陸續有球隊和官辦熱身賽,正式季賽本周末彰化登場,陳建州表示,目
前還有很多待辦事項,但也已和4支球團總經理報告SBL的禁賽規定,希望各球團別被影響
,專注在新賽季備戰。
「SBL也有好的部分,只能說『兄弟登山,各自努力』,先讓我們去闖闖看。」陳建州提
到,新聯盟為台灣籃球走出另一條路,已有許多過去不曾跨足的企業投入,未來也有可能
和SBL關係更密切,盼別因今天SBL的禁賽條款影響有意願投入籃球產業的投資者。
陳建州重申,PLG不會有惡意挖角狀況發生,和各球團也早已溝通過,現階段PLG將專注服
務好球迷與球團,「要很堅定,把該做的事情做好。」
來源: https://udn.com/news/story/7003/509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