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P聯盟會發生鬥毆情況
其實是裁判判決相當模糊
很多坐飛機埋地雷的犯規動作其實都視而不見
導致場上球員只能自力救濟
上次阿鼎就示範一次 結果只是被罰錢
洋將有樣學樣 就直接在場上開打
看看歷史悠久的NBA幾乎都沒有亂鬥的情況
主要是裁判執法嚴格
當今台灣裁判素質還停留在70年代
抱著60年前的籃球規則不知變通
引進第4位裁判已經是當務之急
這位裁判最好是熟悉場上狀況的退役職業球員
像志忠就很適合擔任這職務
畢竟在場上打滾久了 什麼骯髒動作都看得出來
可以遏止場上球員打髒球
覺得P聯盟好好深思是不是要納入第四位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