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2007年SBL第一次選秀的時候
規定不報到的人 要兩年後重新選秀
2011年因為裕隆和金酒搶周柏臣
改成無論過多久都只能向原隊伍報到
P+我看了一下似乎沒提到選了不報到會怎樣。
我想無論沒報到的原因是什麼
對球隊都是種傷害
特別是如果前幾順位放棄報到
等於補強還不如後面順位的球隊。
現在選擇比以前更加多元許多
球員可能去CBA T1 P+ BL
選到後沒報到機率比以前高得多。
應該怎麼應對這種情形比較好?
讓球員變成自由球員? (球團獨吞風險)
學SBL綁訂球隊 無論過多久都必須加入該球隊
而且用新秀合約?
球員隔年必須重新選秀? (可以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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