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tarTouching (撫星)》之銘言:
: 看了小象的說法後
: 覺得很奇怪
: 所以重新查了一下國籍法
: 才搞懂是怎麼回事
: 籃協還算是情有可原
: 不相信我的可以自己研究國籍法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30001
: 歸化球員兩種途徑
: 1. 每年住半年以上 連續五年 且具備語文、謀生、和生活常識
: => 阿巴西屬於此類但太晚申請
: 2. 有殊勳於中華民國者 可以直接申請歸化
: 如果是專業人才 或是有殊勳
: 才可以不必放棄原國籍
: 也就是說 速度最快的歸化是特殊功勳
: 可是Q好歹有個幫璞園二連霸這樣的事蹟
: 在找尋第二個歸化的過程中
: 那些候選人究竟有什麼功勳?
: 公開喊抗中保台會有用嗎?
: 這就是籃協的困難點
: 走第一條路 等於要做為洋將在台灣打滿五年
: 五年啊 說不定尖峰期都過了
: 所以國內各隊伍多多留意有意歸化的洋將
: 讓他們在台灣多打一點球
: 這樣不管是功勳還是居留滿五年
: 都可大大提升歸化的成功率
: 籃協確實需要國內球隊的幫助。
: 唯一籃協可能搞錯的地方是
: 放棄原國籍這件事情
: 他們應該非常有信心的對洋將說
: 他們不必放棄美國籍
: 特殊功勳完全看人治
: 這次歸化只是第二個case
: 很多標準可能拿捏不到
: 而且謝典霖在中央政府的人脈
: 比當初丁守中在馬政府時期差多了
: 如果歸化球員每次都有大官關注的話
: 特殊功勳的認定我想應該就會簡單很多
: 或者也許這次Artino的案例
: 會有助於下次掌握功勳標準
小弟不才,是台籃板多年的鄉民,
秉持著在此成長,有幸進入國會後便想嘗試在體育領域多少幫忙些。以下稍微說明一下這
次歸化洋將處理的過程:
前些日子與莊瑞雄委員報告解釋歸化球員問題,
並且讓委員了解這是多年來的問題,
委員馬上採用,並且多方聯繫如何處理。
那時候外界的新聞稿曝出都是顯示卡在內政部,
因此我們先聯繫了內政部戶政司,
了解到先前送案的是走高專人才的方式,
但高專人才於法規內規定每年得合法居留台灣183天、連續5年,這在其他領域或許可以,
卻不適用於體育歸化的獵才。
起初內政部也針對這案子打算建議走修法一路,
但我們認為11月底的世界盃資格賽迫在眉睫,
也不止11月,明年也有不少比賽,
可以先來磨合是最好的。
所以我們在上週質詢首次將這議題曝光後,
要求內政部要儘速(也就是要主動跟申請單位協調,是否能夠改採殊勳的申請方式)
後來當週的週五,內政部與體育署、籃協便立刻開了一個會,協調由籃協重新準備相關文
件送到體育署後,再循殊勳模式送件到內政部,而週一我們得知這消息後也有立即聯繫籃
協,請籃協送出文件時也告知我們一聲,我們再來關注後續進度。
在籃協通知我們已送繳申請文件後莊委員便定調要在週三質詢時直接與內政部長針對此案
做對話,並且表達這個問題真的存在很多年了,11月的比賽也迫在眉睫,需要部會們積極
的處理。
我們採的方式便是
1.修法: 從阿提諾以後的歸化便依新法規來走高專人才申請(目前法案也已送出)
2.協調:阿提諾為台灣球隊效力時,幫上個ABL賽季只得1勝的夢想家闖進季後賽、也曾拿
過觀護盃第一。其實是可由教育部與體育署做保證的,有符合用殊勳歸化申請的機會。
接下來球就在內政部了,在各界的關注下,第二個歸化洋將應該是在最後一段路了,期盼
真的能夠成,再來就是法律的通過、以及提高歸化洋將的預算補助。
感謝大家的關心與建議,希望台灣籃球可以越來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