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化條例我建議可以修成每隊都一名以後都解決了,當然有些人會質疑說只有兩名會不公平。
所以其實可以參考日本的提出歸化申請並在程序中也算歸化名額,等歸化規則上路久各隊自然補齊。
而且比起討論Q特例我覺得兩聯盟外籍生條例更該修欸,先不說蒙古人奇怪的特例了,光是近年一堆國外洋將仲介來台灣假讀書打個兩三年居然就能參與選秀當成本土這什麼鬼啊。
班霸那些當初至少好好讀書拿到畢業證書才參與選秀,現在一些不是球團仲介就是經紀人仲介來,讀書沒讀完直接轉職業,我認為籃協該規定外籍生沒有拿到畢業證書禁止參與職業及半職業賽事,不然外籍生亂象只會更氾濫,供各位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