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關於歸化制度

作者: weizen16 (馬英九的剋星)   2022-09-24 01:06:22
先附上當時我們所開的記者會新聞內容:
莊瑞雄催生外籍運動員歸化制度 盼球迷不再望洋興嘆
立法委員莊瑞雄、蔡易餘今(26)日召開「台籃引擎發動-確立外籍球員歸化制度記者會」
,邀集內政部、體育署、中華民國籃球協會、P.LEAGUE聯盟、T1籃球聯盟共同宣布由體育
署所研擬之完整歸化政策。其中針對兩大主軸「國籍法修法」「企業認養」做廣泛討論,
期待修法通過後透過具體政策作為歸化球員的依據,讓台灣國家隊保持競爭力,球迷們也
不會再「望洋興嘆」。
甫接任籃球協會顧問的立委莊瑞雄表示,台灣自2013年首位歸化球員戴維斯加入後就再也
沒有新歸化加入,期間並非沒有優秀人選,像是當年達欣球團曾有過一位年輕、體能勁爆
的洋將佩爾,其也有高度意願歸化,然而就再無下文,多年後他歸化了別國甚至打上了N
BA。正因沒有足夠成熟具體的制度來引導有意歸化、條件也適合國家隊的球員進行申請
,導致台灣不斷的錯過優秀的歸化對象。
立委莊瑞雄提及,歸化球員為國際籃壇十多年來的趨勢,從戴維斯到阿提諾都顯見歸化球
員對於台灣國家隊的重要性。目前唯二的外籍歸化球員,都是在立法委員奔走下才能夠完
成,因此他也特別在1月份時要求體育署於兩個月內提出完整歸化政策,作為相關單位辦
理歸化球員申請的依據。
立委莊瑞雄說,針對「國籍法修法」,目前歸化台灣已不必放棄原國籍。但現行法規規定
:一為殊勳歸化,較不適用來台職籃發展的外籍球員,因其大多代表球隊進行該所屬聯盟
的季賽,難認定「對我國」有殊勳;二為高專人才歸化,現行法規範居留時間也不適用各
國間轉換聯盟發展的球員。
立委莊瑞雄接著表示,運動產業發展條例26-2已經通過,去年質詢增加歸化待遇時,代理
署長僅回應尋求「企業認養」來處理,並未回答到問題點,體育署和籃協應積極召集國內
各聯盟和球團,共同討論「歸化球員特殊名額」增加誘因落實「企業認養」。
P.LEAGUE事務長蔡裕隆表示,目前聯盟尚無針對歸化球員特殊名額的設置,不過現行內政
部提出的修法方向將每年合計183日以尚合法居留之繼續年限,由「5年」下修為「2年」
,或曾在中華民國領域內合法居留繼續5年以上,每年無須合計183日以上居留事實,倘若
能夠修法通過,形同打開歸化之門,聯盟增設「歸化球員」名額也是指日可待。
內政部戶政司長林清淇回應,內政部同樣認為應適度降低歸化門檻以利爭取國際人才,已
將相關修法草案送進行政院審查。體育署副署長林哲宏同樣提及,針對此次公布的歸化政
策已跨部會進行多次會議,將參考協會及聯盟所提供的建議,積極再作政策調整。
T1籃球聯盟賽務長賈凡表示,聯盟已設立第三類特殊名額作為歸化球員參賽資格,莊瑞雄
委員除了協助台鋼獵鷹隊的阿提諾順利完成歸化,也為T1聯盟許多洋將的入境專案上也提
供了非常多的協助,未來聯盟也會全力支持歸化政策的制度化。
立委莊瑞雄及T1聯盟顧問古硯偉最後不約而同強調,國籍法的適用範圍不僅於體育,仍須
顧及其他領域甚至牽涉到國安問題,期待內政部能夠再多加協調溝通修法草案的內容及加
快修法進度;此外現已有不少國家為企業引導球員入籍歸化,各部會可以思考從其他法規
,例如國體法,將相關法條再逐步健全完善。
目前雖國籍法尚未修法完成,但仍然是我們重點推動項目之一,期望能夠讓未來歸化球員
不用再讓球迷們苦苦等待期盼。
最近關於Q的討論非常多,小弟在此也不再多贅述,期待各聯盟能夠對於歸化球員(其實
也就已經是咱台灣人)的身分認定,能夠有更放寬的機會,一起努力讓整個歸化制度能夠
更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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