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e5566 (蘇伊)》之銘言:
: 歸化條款是我參考其他國家相關條例當初覺得可行的
: 洋將
: 1每場限制登錄兩名
: 2第四節只能上場一名
: 歸化
: 1每隊可登錄一名
: 2不受上場限制
: 3需提出歸化申請並在程序中即可列入歸化球員名額
: #在初期歸化球員沒有這麼多的時期此名額可以註冊亞外來頂替(時間我抓個三年)
: 受惠者:阿堤諾 戴維斯
阿堤諾和戴維斯永遠都不可能用相同標準去走,
目前就P+的配置,歸化球員還是要用洋將名額去走,只是可以優惠一個人次
也就是正常4節7人次可以變成4節8人次
再怎麼樣都只能登錄兩位
而Q就是特例本土就不需要再去處理!
: 華裔
: 1三代內血親有中華國籍
: 2需取得中華民國護照(程序中也算)
: 3不受上場限制
: 4每隊限制兩名
: 5需參與選秀
: 外籍生
: 1需擁有三年以上UBA出賽經歷
: 2需取得畢業證書
: 3每隊限制一名
: 4需提出申請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程序中也算)
: 5需參與選秀
華裔跟外籍生之後肯定會有所調整,T1的第三類算是一個可以參考的部分!
: 豁免本土球員資格
: 1在台灣的國中、高中、大學在學累積超過六年者
: 2需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申請中也算)
: 3不受上場時間限制
: 4需參與選秀
: 受惠者:阿巴西 喬納森
這點的確在目前16歲沒入籍的球員可以解套的方式,阿巴西中信還會花錢協助他
成為本土
: 我認為對歸化球員及新移民採取更開放的制度是好的。
: 反倒是對於外籍生制度應該做嚴格的規範甚至取消都是可以的。
: 基本上參考了B-LEAGUE及日本職棒還有目前本土聯盟的相關規定
: 另外歸化程序方面就得有賴籃協跟政府提供更簡單方便的申請管道了。
外籍生的確需要調整,完全取消也是要有配套,目前可以調整的就是
從原本不限制到之後限制上場的節次應該是可以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