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微與版友們分享一下今天在立法院的這場質詢心得,剛好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有列席,
莊瑞雄委員便趁此把周末全台籃球迷所熱切關注的魔獸未上場事件來向消保處提出質詢。
委員的立場很簡單也很直接:
1. 球隊有球員調度自主權,放眼全球聯賽皆然
2. 但是當球隊以如此巨星作為廣告,未上場也未有適當處理,易造成球迷認知消費權
受損
3. 作為最高消費者權益保護單位,行政院消保處態度很重要,怎麼判都將影響往後各
賽消費運作模式
4. 若要有所對應作為,消保處應在保護消費者與尊重運動團體調度自主權中找到平衡要
會商相關單位與民間意見,不要閉門造車
今天若是球團賽前就有先預告,而不是進行到一半是透過主持說漏嘴才得知,球迷儘管失
望,或許也不至於如此感受到權益受損,可能也會去體諒、尊重球隊調度輪休的選擇。說
到底,最初在進行售票前隊方就不適合特別強調Howard整季主場都會上場,因這句話事實
上也刺激了球迷入場慾。
本在質詢的過程中,建議行政院消保處應該審慎對於此事件表態,因為若確定立案受理,
接下來怎麼去判決對於職業運動會有一定程度的影響。而消保處也應提醒、約束各職業球
隊以此為鑑,盡量不以無法掌握的承諾來釋放給消費者,以免損害消費者權益,更不利於
台灣的運動產業消費發展。
不過後續消保處的回應方向來看,他們的本職著重於保護消費者,所以提出類比文化表演
訂定型化契約的論述可以理解,但運動競賽雖然也是一種表演形式,但「質」跟純文化表
演又有所不同,貿然訂定將會輕忽了尊重運動團體調度自主權。
不過有個但書在於消保處承諾會協調體育主管機關,接下來就是看體育署、籃協的立場是
什麼(目前似乎還沒看到有任何評論?)
不過我覺得追根到底還是在於「尊重」,球迷感受到不被尊重,包含未賽前預知、賽中告
知、賽後儘早聲明,可以理解球團就是把這件事當成一般球員輪休的case,但卻忽略了今
天的對象是Howard,可以說是特殊案例,而且也忽略了曾經以「整季主場都會出賽」來做
承諾。
小弟認為認真討論這個事件並不是壞事,如何去權衡消費者跟球團自主也是一門很好的課
題,這些都是有利於台灣運動產業發展的論述攻防,只期待公部門在為民眾把關時,也要
注意適不適切的問題,我們也會持續關注並且適時提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