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1》稱雲豹董事長為「球團人員」聯盟解釋原因
記者粘藐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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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雲豹日前作客台啤英熊,兩隊在終場前50.3秒爆發嚴重衝突。(資料照,記者朱沛雄攝
)
桃園雲豹和台啤英熊週日晚間爆發嚴重衝突,事後兩隊共有8人遭到禁賽、罰款。其中雲豹
董事長劉晉良因出腳攻擊,遭聯盟禁賽10場、罰款20萬,但對於聯盟以「球團人員」作為他
的職稱,而非直接寫出董事長,引發議論。今天聯盟秘書長張樹人受訪時解釋原因,並強調
所有判決都是依照規章進行,不會因為球隊而有差異。
英熊總經理哈孝遠凌晨在社群媒體發文質疑,聯盟為何以「球團人員」來稱呼雲豹董事長,
今天在接受訪問時也表示,對方出腳踹人的行為和雲豹公關長蔡沁瑜形容的「保護家人」有
所出入,也讓此事件持續延燒。
對於哈孝遠提出的疑問,秘書長張樹人解釋,主要是要區分人員在場邊的身份,懲處結果才
會以「球團人員」作為稱謂,主要是強調他不是觀眾,「如果是球團人員就適用聯盟規章,
但若是觀眾身份,則會是另一個層級,可能就涉及刑法的問題。」他也強調,聯盟的懲處判
決結果皆按照聯盟規章,不會因為球隊而有差異。
至於雲豹昨公開表達對於懲處結果不滿,持續向聯盟抗議,張樹人表示,目前已經收到雲豹
上訴的正式申請,今天下午聯盟將開會,邀集裁判長等人針對雲豹所提出的訴求再進行討論
,希望盡快有結果,不影響後續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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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聯盟秘書長張樹人。(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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