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DEBUG一下
因為一直看到有人問得失分相同並列怎麼辦之類的
PLG規章
第八章《賽事規範》 59.競賽規程
59.1 本聯盟之競賽規程,除了以下表列之調整外,遵照最新FIBA規則。
白話文:規章沒寫的,就看FIBA規則。
那PLG規章有沒有寫到任何排名的規則呢?
答案是「沒有」。
所以從大家熟知的戰績並列
優先比對戰關係、得失差都是依循FIBA規則而來的
從頭到尾PLG規章都沒寫排名怎麼比
FIBA規則 附錄D 球隊名次之判定
戰績相同排名順序如下:
1.對戰勝負關係
2.相關隊伍之間得失差
3.相關隊伍之間總得分
4.整組比賽得失差
5.整組比賽總得分
6.抽籤
如果超過三隊(含)以上並列依序排列後能優先將某隊名次定位
則剩餘隊伍必須要從第一點重新比較
假設ABC三隊總成績並列,各隊互打4場
三隊之間對戰關係
A隊 5勝3敗 對B 3-1 對C 2-2
B隊 5勝3敗 對A 1-3 對C 4-0
C隊 2勝6敗 對A 2-2 對B 0-4
此時C隊為戰績最差,故C隊在三隊並列下排最後
AB二隊並不會因為在三隊之間戰績相同往下比得失差
而是回到第一點直接比較A、B兩隊之間的勝負關係
A、B二隊對戰關係由A取得3-1優勢
故三隊排序即為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