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坦白的 性騷擾根本就不是什麼罪大惡極的犯罪
劉北元當街32刀殺了自己的女友 這種人都能被哥布林提拔當司改委員
還有一個拿斧頭殺掉老師的楊振隆 也被哥布林任命為228國家紀念館館長
以上都是法院有判決 且罪證確鑿的人
我就不懂 做過許多公益 待人也算不錯的黑哥 就不能繼續在位置上?
何況 這兩篇me2文根本沒有證據欸 沒有證據 沒有證據
只憑大家對該人設的印象 就要大家支持 這說不過去吧?
我是覺得應該講求事實 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
沒有證據就是下去 不要出來亂噴人
不然以後此風一開 絕對沒完沒了
大家都利用女生metoo來鬥爭就飽了
這種沒有證據空穴來風的東西 很明顯就是來搞鬥爭的
當然我不是想要比爛 而是我真的不理解這種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