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這次的法律小學堂學得是詐欺?口頭承諾?

作者: TAZUSA (...)   2023-08-10 23:16:51
※ 引述《KKbiger (UUUU)》之銘言:
: 先說 我覺得說詐欺有點超過
: 但是這樣又感覺是利用自己公眾人物身份搞事
: 我不知道這在法律上面應該屬於民法還是刑法
: 有請板上法律專家開示
: 但我覺得講詐欺真的太超過了啦
: 聯盟和球團也不應該有太過度的解釋吧?
: 我覺得就比較嚴重的消費糾紛?
: 所以我們應該定義這件事是屬於哪一個層級呢?
: 聯盟要等判決出來處理嗎?
: 但沒司法訴訟應該不用處理?
: 但真的 我覺得講詐欺可能太重了吧?是吧?
法院是講求證據的地方,但平民老百姓不用
所以可以來合理懷疑一下
詐騙跟債務不履行的差別不難
就這次高的案例來講
關鍵就在於
"是否一開始就沒有打算幫鞋販發業配文?"
如果一開始高就沒打算發文
還以發文為條件,便宜取得鞋子
當然就是詐騙無誤
所以大家覺得是...
(1)本來就沒打算發文,只想便宜拿到鞋子
(2)越想越不對勁,決定已讀不回,也不發文
do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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