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強調
以下內容為本人杜撰,非官方聲明,請不要誤會。
如果官方發個聲明是長這樣的
「本公司理解攻城獅球團合約應以聯盟外看待,但本公司在以本聯盟規定認定之下
並無違規操作,願做出最大讓步在球員未履約時不追究球員履約問題,待司法定奪
林姓球員與攻城獅球團之合約有無生效後再做後續動作。」
這樣是不是無敵了
認錯
不追究履約(但他自己會過來) 你喵敢不敢也不追究履約問題
判定合約有效我就不搶了(反正麻煩)
判定無效的話我還是要
大聖不履約也不敢跟台新要薪水吧?
要告我就反告大聖沒履約阿
台新有要找我面試的話我星期四有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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