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為什麼競爭中的聯盟不能挖角

作者: deathfire (天龍巴布)   2023-09-01 22:53:16
如題
最近大聖的合約問題沸沸揚揚
今天9月1號
看來大聖應該就是鐵了心要去台新了
先不管大聖的心態
很多人說這是台新的「惡意」挖角
甚至批評是T1在惡意中傷環境打擊PLG
假設是同個聯盟
這樣搞是真的會很尷尬
但是今天是兩個競爭中的聯盟
使用金錢或是任何方法讓自己聯盟得利
讓自己的聯盟跟球隊更有競爭力
不是很合理的事情嗎
換個角度
大家都知道小安領的錢很少
如果今天是PLG的某支球隊花大錢
給小安更多的錢把他挖過來
就算幫忙付掉違約金也好
我想風向一定跟現在大不相同
有能力的球團給球員更好的待遇
球員也選擇對自己更好的工作
在不同聯盟的情況下
不是很合理嗎
到底為什麼
不同聯盟的球隊不能用錢來壯大自己
單純用什麼「環境剛起步」之類的理由
來限制財團發揮自己的優勢
是不是把「職業」運動看的太簡單太矯情了
作者: pineapple238 (高雄大晴天)   2023-09-01 23:08:00
可以啊,只是要負法律上責任而已
作者: jackpig10235 (章魚)   2023-09-01 23:23:00
照這個邏輯別人婚姻存續中介入可能也不是惡意
作者: noknow801011   2023-09-01 23:34:00
你知道什麼叫合約精神嗎
作者: Apricity4189   2023-09-02 03:24:00
這就臉皮厚度問題 還真的沒有不行違約金繳的出來 不怕被噴就沒差
作者: roland753951 (彰化溪湖彥斌)   2023-09-02 07:00:00
有些人觀念真屌,自己找人簽約,自己婉拒道德觀真差,然後簽委任或僱傭也是要看內容,一堆人只看合約名稱,就覺得可以單方面解約 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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