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評》林秉聖雙約案 籃協縮手放棄調解還太早
T1中信特攻後衛林秉聖,分別跟PLG新竹攻城獅以及T1臺北台新戰神簽約鬧雙胞,原本攻
城獅請求籃球協會調處,但只開了一次協調會沒有達成共識,籃協六日就聲明尊重球團意
願不再居中協調,不過事情恐怕還沒完。
先簽約的攻城獅認定如果沒有台新在後支援,林秉聖不會也不敢簽下兩份合約,單純對林
秉聖求償沒有解決核心問題。但是台新始終堅持攻城獅跟林秉聖的合約糾紛與台新無關,
雙方沒有交集。但是籃協也沒有司法調解的權力,攻城獅訴求籃協主持正義的希望落空後
,六日就向法院提告。
但是民事訴訟曠日廢時,無論PLG或者T1新球季開季剩下不到兩個月,司法判決不可能那
麼快出爐,而攻城獅又表示,會窮盡一切可能阻止林秉聖出賽,並且已經向PLG聯盟註冊
林秉聖為球員,因此開季時林秉聖勢必同時出現T1台新戰神跟PLG新竹攻城獅的球員名單
上,形成雙重報名。
雖然兩聯盟互不隸屬,但都是籃協團體會員,因此就算籃協目前暫時放棄調處,可以想見
不到一個月燙手山芋還是會轉回來。按照籃協的球團球員管理辦法,如果球員陷入合約糾
紛,將召開紀律委員會討論處理方式。過去判定球員轉隊的依據,通常是原球團的離隊證
明以及新球團的合約,一出一進就沒有問題。林秉聖可以簽兩次合約,中信特攻也發出了
兩次不匹配合約通知分別給攻城獅跟台新,但離隊證明只有一張,據了解,這張證明不在
攻城獅手上。因此攻城獅要爭取林秉聖其實相對不利。
不過紀律委員會如果直接判定林秉聖轉去台新,也必須承擔一定壓力,紀律委員也可以用
商業爭議進入司法程序為理由,把認定合約效力的責任丟給法院,在法院判決以前暫停林
秉聖在任一聯盟上場免生後續爭議。這樣做或許符合攻城獅的期待,但是林秉聖一定不會
接受,甚至可能控告籃協違反憲法人民工作權。籃協名義上是主管全國籃球事務最高位階
的民間組織,實際上PLG跟T1家大業大,產業規模跟政治遊說能力遠大於籃協,雙方鬥法
鬥力還有得瞧。另外,台新接手台啤英雄後還沒有加入籃協,不過籃協本週六將召開臨時
理事會,讓台新成為籃協的團體會員。(陳楷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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