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reurl.cc/yY5jDy
https://i.imgur.com/Pzd8YU9.png
PLG的規則寫道 「2.2.2.9 一審有罪,追加禁賽 1~3 季」
P+ 1季的賽程 = 40場
目前國王剩下11場 + 14場的季後賽(如果搶七的話)
https://i.imgur.com/DqlMeto.png
按照這個算法 Q的禁賽
最少是11場 11/40 = 0.3季
最多是25場 25/40 = 0.6季
0.3~0.6季 跟1~3季相比差很多欸,打了2~3折欸 (0.3/1 ~ 0.6/3)
還是等下會說有霸王條款啊
「2.2.2.11 2.2.2.7 至 2.2.2.10 紀律委員會仍可視情節調整處罰。」
備註
禁賽是可以這樣打折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