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P+裁判有因嚴重的漏/誤判而被申誡過嗎?

作者: usnavyseal (usmarine2008)   2024-05-18 22:26:07
#1cEE7-5H (basketballTW)
https://i.imgur.com/BfhdO9R.png
https://i.imgur.com/VFFnMv9.gif
這一篇的裁判有個錯誤的認定「麥卡洛的出手應該是24秒違例」
蠻多球迷都覺得是嚴重的誤判,有影響勝負
我剛看了賽務章程 附件三、裁判管理辦法
https://pleagueofficial.com/download/PLG_rulebook_2024_0409.pdf
https://i.imgur.com/GRU5FKx.png
裁判在關鍵時刻有影響勝負或嚴重的漏判、誤判作為懲處的標準。
委員成員為聯盟代表1人、場控委員4人、及裁判長共6人,經過會議裁定之。
裁判之懲處依情節輕重,依序可處以:
1、 申誡一次,單一球季達三次(含)停權一場。
2、 申誡五次,停權兩場。
3、 申誡七次,停權三場以上。
4、 看 IRS 後如有錯誤,依情節輕重停權一至三場。如當場看 IRS 提供
影像無法確認球權所屬,則維持原判。賽後如有精細儀器顯示有誤,
不作懲處論。
5、 個人行為如有嚴重影響聯盟聲譽及形象者,則送由聯盟紀律委員
會開會研議是否停吹。
所以其實是可以懲處裁判?
但現在的裁判報告又把哪一個裁判的錯藏起來了(去年的有寫)
https://i.imgur.com/EXFS4GA.png
P+裁判是不是越搞越神秘啊,都不知道是誰誤/漏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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