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最好還是不要設上限
像隔壁中職簽約金還在守20年前的蔡仲南600萬上限
考慮通膨後只會讓最頂尖的業餘前五人 優先選擇旅外
反正像陳聖平這樣的水準
回台灣還是前十選秀順位
我覺得就自由競爭就好
既然合併了我相信大家一定有默契
真的有要當盤子的 或是純粹錢太多的球團也隨他
我要有錢一定先砸更有影響力的洋將
你不能說新秀要得多是貪婪或趁火打劫
因為台籃跟中職最大的差別在於 不確定性太高 中職六球團最差也2000多億資產 台籃很
多小球團 只要老闆沒錢了沒人看了紛紛秒秒就解散或回sbl
所以好的新秀想要先多拿一些很正常 比如陳琥跌跌撞撞的他簽約金連同八年薪水也超過1
500萬了
台籃新秀有幾個能拿到???
但以張鎮衙的身手為例
可以改為設計成以下的加盟條件
簽約金200萬
第一年年薪120
第二年年薪150
第三年年薪180
三年激勵獎金最多可達800萬
三年後自由球員
這樣球團至少三年要付650萬
至多要付1450萬
但如果拿到全部激勵獎金
相信球團一定也很滿意
而且三年後榮景還在
平均年薪應該上看800-1000了
打得如果非常爛球員三年也拿650了
至於能旅外的 跟中職一樣本來就拼不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