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選擇合併是為了控制球員(勞方)薪水嗎

作者: discard1 (discard1)   2024-06-27 23:37:33
因為虧損選擇合併
合併之後勞方就沒有議價空間
完全被制度堵死 薪資上限抓個500, 1000萬 三年內不得超過500
以前是完全自由市場競爭 以後都要聽球團的了
這就像是Costco併購大潤發 家樂福 四大超商 完全沒有競爭對手了
慘的只會是球員 共同壓低球員薪水 這樣真的好嗎
支持合併 但不應該打壓球員薪水才是
作者: nayeonmywife (sanamywife)   2024-06-28 00:09:00
咖森斯 拿月薪5萬 ok嗎
作者: redbullwings (紅牛給你一對翅膀)   2024-06-28 00:32:00
有實力不用怕沒薪水 現在是一堆不符身價的
作者: jackie655279   2024-06-28 08:25:00
你看隔壁棚,新人簽約金那個死價錢,一堆強的高中生都跑去國外了才開始有球團該該叫
作者: doraemon9875 (doraemon)   2024-06-28 13:34:00
一堆比公園阿伯還爛的,要不要5萬請阿伯就好,請這些業餘水準的咖
作者: britpopmusic (英式搖滾)   2024-06-28 16:39:00
還是要訂啊,上下限都訂,想省錢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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