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新聯盟球隊聯合聲明

作者: wellwed (ggwp)   2024-07-09 20:39:08
首先很遺憾倉促上任沒辦法保下獵鷹,但至少現在確定保7,也算是防守成功。
這點還是要給莊會長鼓勵。
目前對TPBL來說,既然已經確認選秀延期,那現階段其實沒有時間壓力了。
那我要建議TPBL現階段最重要的事,就是重新建立對台灣籃球的論述。
套用立宗哥前面的發言,就是先講清楚為什麼要有TPBL。
也許很多人還沉浸在夢獅王與富邦的beef,或是不同球隊卻同屬地的恩怨情仇。
但繼續這個爭議甚至上升到聯盟跟聯盟之間,其實不是好事。
因為就我個人的觀點,TPBL出來給人的正面印象就是整合,也就是互相合作交流。
從這個基礎出發,整合之後除了保證會有的對戰組合增加外。
在這個職業層面平行的平台整合外,是不是能有更多垂直的合作。
比如跟半職業SBL的配合比如聯合選秀、下放或是租借甚至是外籍生合作歸化。
或是跟UBA甚至HBL的合作,比如由職籃協助來進行教練研習、球員訓練。
未來甚至可以考慮由聯盟開設獎學金,贊助球員出國讀書或挑戰NBA發展聯盟。
除此之外還有各級代表隊的贊助或組訓,甚至像是菲律賓的代表隊職業化。
玩大一點可以再來個2026接手籃協,BE HERO重回新莊和平。
這些願景遠比爭議重要,所以就算之前有beef,麻煩就留在檯面下吧。
看是用哀居還是脆發洩一下,不要搞什麼球隊發聲明。
另一個對於TPBL的期待,就是更加職業的營運跟規範。
PLG當年講了一系列非常好的職業籃球規範跟制度。
後面雖然沒有實行,但現在既然已經是7隊的絕對多數了。
是不是可以開始進一步的細化,甚至給出時間表?
這不是馬上就要給答案的東西,但可以先丟出來議題。
也可以讓大家在後續比較TPBL跟PLG的答案還有實際作為。
第一步可以考慮邀請職籃工會跟之前參與過兩聯盟規章制度的一些社會賢達(咳)。
然後就是丟出比如球員身分認定、薪資規範跟制式合約保障的基礎規範。
接著是選秀、球員交易、下放或是租借甚至是歸化條款。
最後是賽制、場地、賽程、轉播。
當然除此之外還有恨多部份可能是我沒考慮到的,就需要再集思廣益了。
對於時間表上最先要做的第一項選秀來說:
可以考慮跟SBL做二軍結盟聯合選秀,然後搭配下放新秀這類議題合作。
不過籃協現在還在忙祖產瓊斯盃要怎麼作帳,可能要先找SBL五隊領隊先直接談合作。
下面是我自己的一些規章設想,就先野人獻曝給大家參考:
新聯盟要保障純本土空間,所以五人四節共20人次,至少要有10人次FIBA認定的純本土。
剩下每隊最多簽3洋+2三類,而三類就是在FIBA比賽認定歸化的球員比如華裔或歸化。
每場只能登錄3個非本土球員(2洋+1三類 or 2三類+1洋)共享10人次,但強制第四節只
能1洋1三類。
當然考量到目前球員的缺乏,我也提出幾個暫時性的補充條款:
如果是高專或殊勳歸化,歸化後替中華隊出賽滿3年可以算本土。
華裔或是一般歸化,在本土聯賽出賽年資5年以上算本土。
外籍生在台灣就學+本土聯賽出賽年資超過7年算三類。
選秀的部分,在搭配SBL聯合選秀跟賽制革新的前提下,先推動SBL制度革新,
SBL球隊以後就不用洋將變成一隊可以有三個外籍生,每場登錄兩個外籍生四節七人次,
強制第四節單外籍生。
然後外籍生從明年起要畢業才能選秀。
選秀順位以TPBL七隊為主,輪到聯盟球隊不選,可以讓SBL球隊選。
TPBL球隊選的新秀可以下放到SBL配合球隊,SBL球隊的球員也可以租借到TPBL去。
甚至未來搭配經紀制度跟母隊補償金方案,去讓SBL球隊跟養成系球隊可以生存。
如果新聯盟球隊要選外籍生,就是選了之後前兩年可以放在SBL球隊,中間可以用洋將身
份叫上來救火。等於選了多備用洋將格子,至於具體的名額,就是看各隊跟SBL球隊協議
舉例:有兩支TPBL球隊A隊B隊共同跟一隊SBL合作,那SBL球隊的三個外籍生名額可能是:
1.A隊1個+B隊1個+SBL球隊自己一個。
2.A隊3個,SBL跟B隊之間只流動本土。
或是其他排列組合。
外籍生打滿兩年SBL後可以算三類進TPBL球隊,但每隊最多只能用一個這種外籍生三類。
而且這個三類外籍生要強制最多三年,第三年一定要做一般歸化,否則之後算洋將。
當然如果SBL都打不下去,或是拉上來一年就被淘汰,那就是適者生存,也不用討論歸化。
另外如果外籍生能夠提早高專歸化,那這個外籍生球員就是變成一般三類。
球隊的三類外籍生名額就可以釋出再簽一個。
現在五個月才過去一個月,只要能保7,在沒有主場衝突的先天優勢下,後面還是大有可
為的。加油!
作者: jokerlin7026 (rexlin7788)   2024-07-09 20:53:00
新聯盟應該保障台灣球員,直接拒絕外援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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