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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籃經理改行賣車侵占3百萬 又詐女掏錢投資律師事務所 判刑2年
記者/筆者名:
蕭雅娟/台北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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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L超級籃球聯賽前達欣隊經理劉又禕,離開體育圈改行賣車,涉向客戶收款316萬餘元,
未依規定繳回公司,又誆騙黃姓女子「轉帳給母親」、「投資律師事務」詐財81萬元。士
林地方法院審結,依業務侵占、詐欺取財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
判決指出,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間,劉又禕擔任北都汽車汐止營業所汽車銷售員,向
陳姓客戶等4人收取款項後,未依規定繳回公司,侵占316萬4375元;2021年7、8月間又假
裝和黃女交往,藉口謊稱轉帳給母親5千元、轉帳給會首1萬元、賠償車禍當事人2萬元,
又佯稱邀請黃女投資律師事務所等,共計詐騙81萬。
法官審酌,劉又禕貪圖一己私利,未能謹守分際,利用職務之便侵占業務上收取款項,又
利用黃女信賴詐取金錢,考量終能坦承全部犯行,非無悔意,但未和解賠償,入監前從事
職業籃球隊經理工作、月收入約7、8萬元等情狀量刑。
劉又禕犯業務侵占罪、詐欺取財罪,分別判處1年4月、10月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316萬4375元及81萬元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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