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懲處不夠重! 職籃球星酒駕罰不怕

作者: Allen524 (Allen)   2024-09-11 10:57:08
: 周儀翔案發後自請離隊,並與領航猿解除合約,昨PLG召開紀律委員會,按聯盟規章宣布
: 周儀翔停權1年,並追加50萬罰款及公益服務至少300小時,但他已離開領航猿,不在PLG
: 管轄範圍,此舉僅止於宣告,並無實質作用。
不會沒有實質作用阿,只要PLG存在 周想回來打就是先禁賽1年+罰50萬+公益服務300hr
公益服務應該可以在禁賽的1年間完成
我不覺得這僅止於宣告,除非PLG消失,否則這處罰永遠都在
前提是要有球隊肯簽他
張伯維也被禁賽1年過
: 至於同在車上的TPBL新北國王呂政儒,前晚雖遭國王罰款50萬元,但未被禁賽。周儀翔、
: 呂政儒都是國手級球星,如今一起做最壞示範,令不少球迷失望。呂政儒事後雖道歉,遭
: 網友開嗆,「明知酒駕卻不阻止,這也算共犯!」TPBL該如何以規章處理呂政儒的行為?
: 據了解,日後球團會議將進行討論,但是否禁賽,暫時無法定案,考驗TPBL對酒駕行為的
: 容忍度。
TP就有趣了,呂政儒只是同車 不是行為人
硬要說就是知情不報 沒有阻止周酒駕 知情不報很嚴重沒錯
但跟酒駕行為人同罪好像怪怪的
重點是TP沒有規章,有什麼立場去罰球員?
PLG是規章寫得清清楚楚,而且有張伯維的前例,怎樣都逃不了
只要想回來打就得執行 除非他打算永遠不打PLG
PLG對周比照張伯維我覺得合理,一切照規章行事就對了
除非他永遠不打PLG,否則這懲處永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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