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iablos ( )》之銘言:
: 請提出我違反國家法律之證明
: 若提不出請恢復我參選資格
: 法務部92年6月3日法檢字第0920802475號函
: https://i.imgur.com/Kdt2tDa.png
: 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 對於賄選金額是採實際進價為準
: 用來抽獎的授權碼是官方免費贈送給譯者的回禮
: 進價0元
: 我並沒違反國家法律對於賄選金額是以NT30元以上才算數
: 還是 板主認為自己可目中無國家法律?
: 板主的判決凌駕於高等法院?
: 進價0元的1人份的免費抽獎獎品
: 請證明我的抽獎足以動搖或影響所有投票權人之投票意向
: 我已講明可投票給任何人
: 就算有人願意投票給我
: 難道就不會是因為我辛苦在翻譯上
: 或者覺得我政見很好
: 且板友覺得我人不錯 所以投票給我
根據
#1Hf5aZZb (ComGame-Plan)
與
http://www.tpc.moj.gov.tw/ct.asp?xItem=208069&ctNode=29030&mp=009
建議直接送交ptt法務部進行審查
版主選舉上升到公職人員選罷法就很詭異...只能說是沒人想過PPT選舉會有人賄選?!
作者:
nonplume (ç„¡ç¾½)
2017-09-29 14:12:00看到na升任小組長了 真是感動
我覺得大波羅犯錯好笑, 但板友見獵心喜發廢文更好笑
作者:
CPULE (溫眠)
2017-09-29 14:13:00PTT光是選舉期間發P幣就有賄選嫌疑 有些版的作法是不論關係有無 選舉結束前是禁發錢/祭品/實物 避免爭議產生至於選舉後的謝票發P幣沒限 但不能選舉期間預告
作者: kaouiway (寂靜之音(低調)) 2017-09-29 14:15:00
附議這不是公職沒錯,但在PTT網路環境當中,版僕等同公職身分管理各板,理當應有相關規範來處理
作者:
worldark (é”克貓)
2017-09-29 14:34:00我覺得抽獎是不太算賄選 尤其獎品還只有一份 問題應該是不應該在其他版拉人
作者:
QBian (小妹QB子)
2017-09-29 14:36:00作者:
s9414h (一天草泥馬三次)
2017-09-29 14:44:00QB真多姆咪圖
作者:
qoopichu (非洲邊緣魯蛇)
2017-09-29 14:45:00專業姆黑當然要準備各種姆咪圖以備隨時黑姆咪呀
作者:
cypher4444 (悉é”å¤šå¤šç¶ )
2017-09-29 14:47:00作者:
leafingv (唯有沉默而已)
2017-09-29 15:09:00這個找ptt法務部完全錯了吧 菠蘿只是違反ptt的規則 可沒違法
作者:
coon182 (微笑å°ç©ºç©ºâ™¥)
2017-09-29 15:12:00這個部分要問板務部不是法務部
ptt我除了組務版的那條天王條款沒找到相關規定...
作者:
invidia (莎莉竟然會飛)
2017-09-29 18:55:00你可以推文?
作者:
cypher4444 (悉é”å¤šå¤šç¶ )
2017-09-29 19:11:00蜜蜜可愛
作者:
nonplume (ç„¡ç¾½)
2017-09-29 20:23:00就算ptt站規沒寫 還是要遵守國家法律
作者:
leafingv (唯有沉默而已)
2017-09-29 20:36:00為什麼一直有人扯法律不法律的 明明他就沒違法他自己拿法律來講也挺好笑的就是 法律可不會處罰發文字數未滿
作者:
qoopichu (非洲邊緣魯蛇)
2017-09-29 21:04:00是不用扯法律啦,但是民主的常識大家總該有吧
我是覺得抽獎是不是算賄選就是個問題了應該要看有無對價關係
板龜沒有 也缺乏合適的上位法 很自然的討論就會拉高最終拉高到了法律程度 就變成現在的攻防了
所以往上送讓上面的去頭痛啊(x他自己說疑似違法 要求版主給證據 那就照組規往上送啊
作者:
NewCop (新警察裡王)
2017-09-29 21:29:00都別爭了,胡桃我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