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o3o 2016-05-23 23:13:25就算是小孩子,還是要知道動手打人的教訓呀><
不然沒學到什麼,認為以後還是可以以暴力對人 QQ
※ 引述《mayzu (莊美豬)》之銘言:
: 我有去驗傷
: 不過告小孩倒是不會啦
: 因為告一個未滿12歲的小孩
: 也沒啥用
: 只是 我們現在比較關切的是
: 小孩的安置問題
: 而 我們學校的行政跟校長
: 唉......
: 好無力喔
: 導師永遠站在第一線
: 很可悲
: 下禮拜一 我還要面對這個家長跟小孩
: 而我們的校長跟主任 只想息事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