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gay 看板 #1ISnqoIF ]
作者: padparadscha (沒有叛逆期的小孩ov 23 0) 看板: gay
標題: [新聞]夏威夷州參議院高票通過同性婚
時間: Fri Nov 1 11:16:59 2013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34705
夏威夷州參議院高票通過同性婚
【記者李威撰整理報導】美國夏威夷州參議院30日進行表決,以壓倒性的票數通過同性婚
姻法案,贊成廢除禁止同性結婚的州憲修正案。接下來如果再得到眾議院的支持,夏威夷
將成為美國第15個開放同性婚姻的州。
在夏威夷州長艾伯康(Neil Abercrombie)的要求之下,夏威夷州議會召開特別會期,30
日以20比4的票數通過《2013年夏威夷婚姻平等法案》(Hawaii Marriage Equality Act
of 2013)。4名投下反對票的議員,3位是民主黨籍、1位共和黨籍。這項法案預估會獲得
州眾議院支持,因為眾議院有44名民主黨議員,共和黨僅7人。
州長是幕後推手
夏威夷州長艾伯康(Neil Abercrombie)表示,這項同性婚姻法案某種程度上與反對者做
出妥協,反對者認為同志婚姻合法化會侵犯宗教自由,所以法案不強求教會神職人員必須
主持同性婚姻儀式。
擔任眾議院議員20多年的艾伯康,2010年成功角逐夏威夷州長職位,他在2011年2月23日批
准同性伴侶民事結合(civil union)的法案,使同志伴侶享有幾乎等同於婚姻的法律保障
,因此艾伯康一直被視為是同性婚姻的支持者。
夏威夷最高法院1993年做出裁定:「除非州能針對這項差別對待提出『令人信服的理由』
,否則法律禁止同性伴侶的結婚權,會違反州憲的平等權利保障。」
不過,這項判決卻引起保守勢力的反撲,夏威夷民眾1998年投票通過州憲修正案,將婚姻
的兩造限定於一男一女。
現在,同性婚姻的反對者表示,立法機構無權決定婚姻大事,應該由公眾來決定;支持同
性婚姻的民眾則是認為,基本公民權利不該交由公投決定。
合法化已成風潮
1年前,美國只有6個州及哥倫比亞特區承認同性婚姻,但在短時間之內,開放同性婚姻的
州數增加超過2倍。去年年底,緬因、馬里蘭與華盛頓等3州,率先以公民投票的方式,將
婚姻權賦予同性伴侶。上週,新澤西州長克里斯蒂(Chris Christie)也撤銷反對同志婚
姻的上訴,使得新澤西州成為美國第14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州。
心得:每次看到這樣的新聞一來是很高興!代表世界又更進一步了,也很難過的是,
仔細看會注意到這些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或地方,他們很多早在更早之前
就已經有「民事結合」(也就是我們說的伴侶制度),換句話說,人家爭同性婚姻
只是爭一個平等爭一個尊嚴,甚至有些地方可以說是爭一口氣,但是我們台灣的
同志在爭的卻是一個基本的同居成家的生存權,我國的婚姻壟斷了所有可以成家
權利,讓不結婚的人或無法結婚的人都無法成家,真的非常沒有人權。我想還是
有很多的同志聽到這樣還是鴨子聽雷吧? 其實恐怖的不是那些暴走的無知右派教
徒,是那些沒有危機意識養尊處優的同志們! 還不知道為什麼要爭取婚姻權或是
伴侶權的同志們,不管你們現在有沒有另一半,為了未來,請你們覺醒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