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同時經營著兩段關係,因為雙性戀的因素,
和前男友、前女友複合並交往著。
他們彼此知道對方的存在,也知道要和我在一起,
就必須允許另一個性別和我的關係。
於是他們同意三人行,只是不知道能走多遠?
感情真的可以三人行嗎?
想討論一下,有人有遇過這種情形嗎?
究竟愛能不能超越人性,一對二能否成為經典並持續多年?
由於我自知無法只被某個性別滿足,
沒辦法只單純地和某個性別交往,
要嘛就是永遠保持單身、別再害人,
要嘛就是和交往的對象達成一對二的共識。
同性、異性給我的感覺,都是另一方無法提供的,
如果欺騙對方永遠只和某個性別,那麼,另一個性別只是不能說的秘密,
永遠的外遇對象。
他們體認到和雙性戀交往,自己永遠無法滿足雙性戀,
為了我開心,同意三人行。
到底是我自私,還是這就是雙性戀的悲哀?
或許這篇文章,又會引起許多人的恐雙症候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