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gay 看板 #1O5ApWNz ]
作者: RayBoku (一任階前點滴到天明) 看板: gay
標題: [心情] 同志捐血,一些個人意見
時間: Sat Oct 29 22:06:20 2016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409066b7-d780-45c3-a541-3c7337a4d5cc
歧視,是針對特定族群的成員,僅僅由於其身份或歸類,而非個人品質,給予不同的對待
;是以某族群的利益為代價,提高另某族群的利益
「汙名」是一種態度或信念,「歧視」則是基於這種態度或信念所產生的行為
今天跟男友在北車新光前被消防隊的不同人問了三次要不要捐血,我們只能尷尬的回答我們想捐也不能捐
作者:
ioupoiu (他媽的噁心甲)
2015-10-29 22:28:00樓上說你是gay 消防隊就會去找別人了
推其實辜狗 捐血驗愛滋,會跳出很多另人搖頭的新聞。現實生活中,沒事捐血驗愛滋的人真有,而且還不少C
推,相信有更完善的做法而不是怕麻煩就選擇簡單而歧視的做法
這個規定本身就很謎 既然問你有沒有發生過男男性行為你說怎樣他就相信 那為什麼不乾脆問 你有沒有愛滋就好?
作者: pmai810201 2015-10-30 11:19:00
我昨天遊行前和朋友三人在北車新光前嬉戲(? 的時候也是有消防員過來問,其實蠻想跟他說我們都是同志,好像不能捐(我還被問了兩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