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pg (rpg)
2014-06-09 13:30:04聯合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8728769.shtml
新竹縣吳姓駕駛路邊停車時,沒有注意後方來車,就貿然開啟駕駛座的車門。
後方一部機車閃避不及撞上,劉姓騎士當場摔成植物人,
永久喪失語言能力。劉的妻子提告,並索賠醫療費用等共802萬元。
刑事部分,高院依過失重傷害罪判吳六個月徒刑定讞;
民事部分,高院今天判吳應賠償劉151萬多元,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前年2月6日下午,吳開車行經新竹縣的民宅前,打算路邊停車。
但他未注意後方有無來車,就貿然開啟車門。劉在後方騎乘機車,
閃避不及、迎頭撞上,摔飛後頭部著地,造成顱內出血、腦挫傷,
送醫急救變成植物人。劉家不滿提告。高院審理時,吳承認自己有過失,
但認為劉騎車時沒有注意前方情形,也有過失,請求法院酌減賠償金。
高院審理發現,現場為單線道,吳開啟車門後,車子體積占據路面的三分之二,
劉幾乎沒地方閃躲,實有過失;但劉也未注意前方路況,也有過失兩成過失。
審酌雙方財力後,判吳應賠償151萬多元。
作者:
a444498 (熱血)
2014-06-09 13:33:00才一百五 真便宜
作者:
gkkcast (白目臭宅羊 O.O)
2014-06-09 13:37:00150萬真的超便宜...
............植物人........只值150W......好悲慘...
作者:
gtmmy (小明)
2014-06-09 14:27:00人命值151萬嗎 後續照顧呢? 這要負2成責任 判的自己騎看看!
作者:
gkkcast (白目臭宅羊 O.O)
2014-06-09 15:00:00在台灣想殺人不用雇殺手,酒駕或開車門就好
作者:
boafans (包子不理狗)
2014-06-09 15:00:00這種的到底怎麼反應時間阿 突然開根本沒前兆...怎反應
有一篇計程車乘客突開門撞攤女騎士判運將賠1208萬..這篇自己開門撞癱只要賠151萬!?
作者:
roc2200 ( )
2014-06-09 16:05:00這個沒三千萬都不叫賠償
作者: billy759552 (你好!!) 2014-06-09 16:57:00
叫法官自己去騎看看 有沒有時間反應..
作者:
bgflyer (sephiroth)
2014-06-09 17:07:00又沒影片,激動什麼。
嗯 是要騎士注意路邊每台車的後照鏡反射致駕駛座判斷有沒有要開車門動作嗎 .....
幹 政府什麼時後才能把捷運弄得跟國外一樣方便 肉包鐵真是吃虧
作者:
tzuyang (洋)
2014-06-09 23:12:00變成植物人培151?不如去撞死他,他家人還不用被連累一輩子
作者:
linjp (JP)
2014-06-10 00:19:00那花151把某吳的太太或是小孩撞成植物人好了
作者:
cuteneo (Neo)
2014-06-11 15:55:00腦殘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