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一下有紅單申訴經驗過的大大們:
兩週前小弟行駛機車在環河快速道路上(T型路口)沿著排水溝蓋旁行駛要進入待轉區,
當時走在槽化線區域,前方有分隔標示桿擋著(分隔待轉區),所以當時閃黃燈不敢用太快速
度,導致紅燈才快接近待轉區.
當時想說我應該不屬於同行方向紅燈道路所管(一邊是排水溝.一邊是槽化線用於保護機車
左轉用途),
就直接騎過紅燈銜接路口機車待轉區左轉,後來被警員在後方天橋上拍照告發闖紅燈o
我想知道如果去申訴有機會可以成功嗎?拜託大家多給點意見!!
一.我騎在同行3線道快速道路,為顧及自身安全,在未設計良好機車待轉區(旁邊是堤防水
溝-機車待轉區沒有縮進去,而是暴露在快速道路)行駛水溝旁紅線上o
二.我行駛在槽化線區域,應該不是屬原馬路路權,不是屬於紅燈車道所管,地上也無停止線
,無妨礙左轉綠燈車到行駛,是行駛至待轉區後同綠燈方向行駛o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