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看似簡單的機車車禍....

作者: zxc7604 (找自己)   2014-07-31 10:56:06
事發經過:
半夜12點本人騎著阿紅下班 就快到路口時 以滑行速度(20km以下)騎在最右側 準備到
待轉區左轉
忽然後方一台機車追撞 對方是大概是35歲女性 雙方當天都只有小擦傷
之後我問對方:我已經騎到這樣了 你怎麼還撞到我
對方:抱歉抱歉 我打瞌睡 你的車我會賠償!!
路過好心的人幫忙指揮交通 叫警察 我家人到場 對方也是猛賠不是之後就例行公事 送醫
院 做筆錄....
筆錄方面我就是照實說 怎麼騎的 他怎麼撞的等等
對方方面我側聽到
警察:事情怎麼發生的?
對方:我不知道
警察:你當時車速多少?
對方:立馬說40!
判決結果出來:無法判定!雙方各賠50%.......
對方就開始閃躲拖延戰術 打給當事人就推托不方便講電話等等 推給他做保險的姐姐
終於昨天連絡上了 對方姐姐說:
她妹妹的手抬不起來要復健 等復健好才要談理賠 還說我有困難嗎?幹嘛不先修車還要等
理賠下來
目前進度如上 持續更新....
ps:台灣是沒政府了嗎?這樣也能無法判定?今天我姓連或是拿車輪餅證會這樣判嗎?
以後撞到人就說不知道就好了 有凹有機會阿!!!
對方也是很可惡 明知是自己錯 看到判定這樣原本100%變50% 有得賺 就想要多凹點
說什麼等復健完?乾脆等你生完小孩做完月子好了 而且誰知道手是不是車禍造成的
還說我有困難嗎?關你什麼事!!!沒困難就不賠了!?沒困難就拖到你爽在來談!?
各位看倌 這就是人性 以後發生類似事件 事前說的多好聽都沒用 事後願意真的負責才是
真的!
作者: YukiPhoenix (雪鳳)   2014-07-31 11:00:00
你是前車而且全身都痛 剩下不講了
作者: zxc7604 (找自己)   2014-07-31 11:02:00
啥意思?我也裝病 跟他耗嗎?
作者: Yench (閑閑沒事)   2014-07-31 11:10:00
他裝病 你也一起裝 看誰耗的久哇 就是有這種人...
作者: YukiPhoenix (雪鳳)   2014-07-31 11:10:00
關鍵字:過失傷害
作者: Spoly (齒輪)   2014-07-31 11:13:00
還是老梗推文,你腳有痛痛的嗎?
作者: zxc7604 (找自己)   2014-07-31 11:14:00
痛了一週
作者: td770715 (Rex)   2014-07-31 11:15:00
你是不是全身都酸痛,連打個鍵盤都有困難?
作者: zxc7604 (找自己)   2014-07-31 11:17:00
是阿 超困難!而且母親有心臟病 本人有高血壓家人都上早班 當天搞完 到家都快兩點了
作者: Yench (閑閑沒事)   2014-07-31 11:23:00
有沒有覺得頭昏眼花直貌冷汗 到現在都還在做惡夢?
作者: Yaiba (緋心刀刃)   2014-07-31 11:23:00
那就快去申請車輪餅證再判一次不就好了 很難嗎?
作者: donny123 (多尼)   2014-07-31 11:29:00
快去驗傷啊 而且後車撞前車,100%後車的錯你又不是故意急煞
作者: lai97 (阿比)   2014-07-31 11:30:00
3000 申請車禍鑑定~ 不爽就告下去 記得準備好證據
作者: zxc7604 (找自己)   2014-07-31 11:31:00
說真的我昨天聽到對方這樣講 真的氣到睡不著我也想重新鑑定 但沒證據…重點是警察有拍照丈量結果居然是無法判定……這真的很X
作者: YukiPhoenix (雪鳳)   2014-07-31 11:42:00
無法舉證前車無故急減速就是未保持安全距離
作者: cuteneo (Neo)   2014-07-31 11:47:00
你說的判決結果是什麼? 現在警察又不負責這塊,除非是一個月後申請免費的初判表,或是花三千申請鑑定這情況不管怎麼看,都不可能是什麼50%50%..
作者: horain (虎懶)   2014-07-31 11:58:00
50% 50%是誰判的? 後車撞前車 後車有提供錄影證明??
作者: flowsinyou (宅哥)   2014-07-31 12:01:00
告阿
作者: xuptjo (xuptjo)   2014-07-31 12:06:00
什麼時候一般警察做筆錄後就可以判決了..
作者: d12345631 (隨便看看)   2014-07-31 12:11:00
30天出來再說吧?!
作者: zebra01 (莫忘初衷)   2014-07-31 12:24:00
遇到這種皮的真的很麻煩 建議最快就是直接寫支付命令
作者: zxc7604 (找自己)   2014-07-31 12:45:00
判決結果就是 無法判定 雙方各付一半然後我在猜 會無法判定是不是 看不出來 誰是前車
作者: cuteneo (Neo)   2014-07-31 12:50:00
誰判的講一下啊 還是你根本狀況外 哪裡出來的判決也講不清這樣鄉民怎麼幫你看撞擊點怎麼可能看不出來誰是前車 誰車頭或車尾受損較嚴重 不就可以判斷了建議貼一下 現場事故圖 這樣鄉民比較好判斷
作者: lyu0001 (鄉民1號)   2014-07-31 13:11:00
沒證據就是這樣,對方死不認帳你也沒辦法有照片比較好判斷
作者: zzzxxx777   2014-07-31 13:18:00
交通事故本來就是一開始賠不是 警察來後各說各話 你沒貼裁決書沒貼圖 沒人可以幫你解答 依你字面的狀況不太可能雙方各一半責任 畢竟沒保持安全距離就是對方不對 如果你不滿 那就傷害罪告下去…
作者: YukiPhoenix (雪鳳)   2014-07-31 13:31:00
判決是法官判的 原po有沒有弄錯用詞?
作者: ikariamman (肥宅~~~~~)   2014-07-31 14:03:00
金律師說後車撞前車不一定是後車錯喔
作者: yafx4200p (八仙果)   2014-07-31 15:43:00
看路口有沒有監視器
作者: miro8244 (Miro)   2014-07-31 16:16:00
之後請買台記錄器保障自己
作者: Pansa (期待一個末日)   2014-07-31 16:31:00
感覺有點問題,交通隊初步判定有這麼快嗎 @@?還是員警口頭上講的?再來有疑問去申請車禍鑑定委員會鑑定
作者: boafans (包子不理狗)   2014-07-31 16:33:00
行車紀錄器買一下
作者: Pansa (期待一個末日)   2014-07-31 16:33:00
另外不論是交通隊的初步判定或是委員會這些都只是上法院時用來給檢座作為判決依據的證據, 沒上法院就是調解主要看自己跟對方怎麼談, 談不來無法和解再上法院你這個哪有"判決結果"這東西..
作者: cuteneo (Neo)   2014-07-31 17:09:00
到底是被誰唬爛了 就算警員口頭說的也不用理 他根本也不該有這樣的行為 到底...
作者: lmitmih   2014-07-31 17:11:00
初判表都是30天後才拿到,沒有做完筆錄就冒出來的
作者: lun1110 (Lun)   2014-07-31 17:24:00
說你撞完後會非常態性偏頭痛
作者: ms0344918 (有點鹹)   2014-07-31 17:26:00
警察根本不能當場判定,要等30去申請鑑定書,鑑定委員會才可做出誰錯比較多
作者: cuteneo (Neo)   2014-07-31 17:31:00
也許原PO這件事早在一個月前就發生的..他也沒說是啥時
作者: s8402019 (黑影)   2014-07-31 18:05:00
法律講求證據,空口無憑,如果有監視器畫面的話那就簡單多了,建議去買台行車紀錄器吧!有畫面有真相
作者: ftwing (ftwing)   2014-07-31 18:33:00
每個人都是早知道阿...但機車行車紀錄器普及率真的極低
作者: lsj168 (Faco)   2014-07-31 19:49:00
給原po拍拍啊~~~另外說明一下,姓連的那個絕對不會騎車啦,人家都開進口高檔車咧~~~XD
作者: georgewon (暗夜飛車手X)   2014-07-31 22:11:00
馬咧!!!人間兇器根本不該上路,連腳踏車都不准騎才對!!
作者: coox (小褲)   2014-07-31 22:22:00
紅綠燈不是都有監視器嗎?
作者: cuteneo (Neo)   2014-07-31 22:23:00
樓上 不是都會有阿
作者: S000105X (講話QB)   2014-07-31 22:28:00
就算有也不一定是功能正常的...
作者: vivian689 (vivian689)   2014-08-02 11:25:00
昨天半夜嗎? 你的判決這麼快下來 肯定不是簡單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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