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大型重型機車停機車格該檢舉嗎?(公司內)

作者: SakuraHana (櫻花)   2014-08-16 20:33:09
公司的機車停車位總共有1F、B1、B2、B3,都是室內,先到先停沒劃位,
機車位的規劃是給一般機車停的,所以沒有畫很大格,
大重一停,遠遠看過去以為有位子,騎過去才發現它的左右兩格都停不進去,
只好摸摸鼻子找其他停車位......
最近越來越多黃牌停機車位,以前只需要停B1或B2,現在常常被擠到B3,
照理說,大重不是應該要比照汽車,去停汽車格嗎?來停機車格一次佔三格超沒品!
公司又不是沒有汽車停車格,而且我確定汽車格還有很多,因為我也有停汽車
汽車格也是室內,唯一的差別就是汽車每個月要500元,機車不用,
搞不懂為什麼買的起大重,卻捨不得花500元租汽車格?!
公司規定違規三次就停權,沒停車證連公司大門都騎不進去,
請問我應該檢舉他們嗎?都是同事該做這麼絕嗎?
還是有什麼方法?不要叫我刮車,很沒水準。
另外請問,如果版友們在路上看到大重佔用機車格會檢舉嗎?
我應該是如果妨礙到我就檢舉,沒妨礙就閉隻眼當作沒看到,
實際上我還沒在公司以外的地方遇過。
作者: LuckSK (幸運的SK)   2014-08-16 20:34:00
私人土地看公司決定,我的公司只有機車車棚,大重要停也沒被講過話所以你的手段應該就是檢舉而已
作者: ck940560 (しけ)   2014-08-16 20:37:00
私人停車場停車哪有什麼比照什麼
作者: nicomart (nicomart)   2014-08-16 20:38:00
私人地哪有什麼比照不比照 完全看公司規定大重要停汽車格還機車格或者是都可以停
作者: sdiaa (桂綸鎂)   2014-08-16 20:42:00
搞不好從汽車那邊被趕過來的...
作者: d78965 (囧龍)   2014-08-16 20:43:00
私人的依照契約(停車規範)走即可,一堆大樓的都可以停甚至你想停汽車格還會被飆
作者: lovecool1103 (lovecool)   2014-08-16 20:46:00
原po以為重機想停汽車位就可以停嗎,很多地方想付費都還不準停呢,騎紅黃牌,佔的位子頂多一個車格寬度,並不會超過,只是車尾會比較出來,反到是一堆白牌,停個車外七扭八,架個側柱,佔的空間都比重機還寬了
作者: bigbear1226 (輕描淡寫)   2014-08-16 20:47:00
公司有規定~那就檢舉吧
作者: lovecool1103 (lovecool)   2014-08-16 20:48:00
像中和遠東工業區,汽車空位一堆,想去租來停還不行呢
作者: nicomart (nicomart)   2014-08-16 20:48:00
公司有規範卻又可以這樣停 說穿了就是公司也沒嚴格在管停車場管理者都不管了...那你還管什麼
作者: SakuraHana (櫻花)   2014-08-16 20:55:00
因為妨礙到我了啊!停車位找好久卻看到被一次佔三格,
作者: FantasyNova (F.N)   2014-08-16 20:56:00
當然體制內檢舉為先 不行的話看相關規定有無違反
作者: lagucy   2014-08-16 20:56:00
停汽車位被踢倒,停機車位被檢舉,停塔位好了。是覺得心胸
作者: SakuraHana (櫻花)   2014-08-16 20:57:00
誰不火大?如果機車棚突然出現四輪,佔了一排停車位呢?
作者: nicomart (nicomart)   2014-08-16 20:57:00
你自己也都說了 警衛也不攔 又不是說警衛不知道 警衛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那你在去和他說說白了那佔用的是公司的地阿...公司請保全來管理 被佔的如果被佔都不管了 其他人能怎樣? 又不是你的地..
作者: smartred (司馬瑞德)   2014-08-16 21:03:00
那我nikita200停機車格你也不爽嗎
作者: nicomart (nicomart)   2014-08-16 21:05:00
原來現在檢舉達人不只在道路上出現 私人公司行號也要有囉 大夥進攻囉~~
作者: smartred (司馬瑞德)   2014-08-16 21:06:00
停車用排氣量來分你不覺得很愚蠢?
作者: Marzzze (Marzzze)   2014-08-16 21:07:00
好口連
作者: smartred (司馬瑞德)   2014-08-16 21:07:00
心胸放寬一點吧,多走兩步路也沒什麼吧
作者: lagucy   2014-08-16 21:09:00
看看小老婆的說明分析吧 http://goo.gl/Ytsxz3 CC數VS色牌
作者: nicomart (nicomart)   2014-08-16 21:09:00
其實你們公司畫的是腳踏車格吧XD能停到三格的大重應該很少見吧
作者: SSSONIC (...)   2014-08-16 21:15:00
一個人佔三格 是滿沒水準的
作者: timke (小袁)   2014-08-16 21:18:00
我公司倒是有某款熱門車特愛跨兩格停車 好像只有他們的車
作者: deugene05 (阿星)   2014-08-16 21:18:00
汽車格就不給停阿 你先跟四輪三寶溝通
作者: timke (小袁)   2014-08-16 21:19:00
才有價值 (非個案 該款車遇過好幾台這樣停)
作者: cuteneo (Neo)   2014-08-16 21:21:00
有些人好像沒看清楚內文就在噓
作者: smartred (司馬瑞德)   2014-08-16 21:21:00
你的問題應該是你們公司機車格未依規定大小劃設
作者: SakuraHana (櫻花)   2014-08-16 21:24:00
機車格是有點小,一般機車一定要立柱停
作者: smartred (司馬瑞德)   2014-08-16 21:25:00
真的照建築法規尺寸畫應該是夠大的
作者: SakuraHana (櫻花)   2014-08-16 21:25:00
但畫大一點停車格就變少了不是?
作者: smartred (司馬瑞德)   2014-08-16 21:26:00
但很多公司為了能多塞一點車就...你知道的
作者: lxxlxx (HONDA CB1100)   2014-08-16 21:27:00
占3格 是GTR1400 還是GL1800
作者: leftpig1 (阿左)   2014-08-16 21:32:00
早點到公司就不用停b3 又不是沒有車位自己公司 私人土地 不開心為什麼不去檢舉 又不是公有
作者: williamsea10 (sea)   2014-08-16 21:33:00
占三格應該是側柱比較斜吧,我小cb用側柱會擋到一格,不過我都用中柱應該沒有比rv250佔位
作者: nicomart (nicomart)   2014-08-16 21:34:00
因為先搶先贏阿 搶輸的鳥氣當然要找個管道發洩
作者: leftpig1 (阿左)   2014-08-16 21:34:00
停車格 鄉民沒辦法干涉自己公司內部問題
作者: FallenWYN (banana man)   2014-08-16 21:38:00
去跟警衛溝通,宣導比較大的機車停在兩格中間的線這樣就只會佔兩格,不會因為要停一格而實際佔了三格
作者: kssk7997 (kssk7997)   2014-08-16 21:56:00
二輪何苦為難二輪 難看嘴臉
作者: mimihalo (冬音)   2014-08-16 22:00:00
停哪邊都有人在GGYY,我看以後去停塔位好了
作者: cuteneo (Neo)   2014-08-16 22:01:00
這篇重點就是那大重沒照規定來 不爽很正常吧 扯什麼嘴臉
作者: nicomart (nicomart)   2014-08-16 22:03:00
二輪的常常在說四輪嘴臉 結果現在二輪自己內部的白牌嘴臉 表露無遺XDD
作者: mike42 (123)   2014-08-16 22:04:00
好笑
作者: chshser (YC)   2014-08-16 22:05:00
樓上 那跟人有關 有問題的人從二到四 或是 四到二 都一樣
作者: mimihalo (冬音)   2014-08-16 22:05:00
今天如果他停汽車位八成會有別人在car版發一樣內容的文
作者: cuteneo (Neo)   2014-08-16 22:08:00
他停汽車位 是公司規定的 在car版發 我看也會被噓爆要人家不照規定不是很奇怪嗎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16 22:08:00
你們公司有規定,這沒話說,大重騎士偷吃步是違規的;但是你所謂的妨礙到你,講實際點就是你搶位子搶輸人而已,如果是沒
作者: mimihalo (冬音)   2014-08-16 22:09:00
好吧 沒看到後續補充 我道歉,想檢舉就去吧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16 22:10:00
位子停我覺得你抱怨有理,但是還有位子停就不怎麼漂亮了..
作者: cuteneo (Neo)   2014-08-16 22:12:00
樓上的意思 因為還有位子停 所以就不能抱怨對方不照規定?
作者: nicomart (nicomart)   2014-08-16 22:13:00
因為原po說影響到她才會檢舉 沒影響到她就當沒看到 所以搶贏大重 就不管他怎停 搶輸大重 就想來檢舉 難看阿..
作者: cuteneo (Neo)   2014-08-16 22:15:00
不用這樣過度解釋吧 如果是我 沒妨礙到也是懶得管
作者: asdf8888 (三兩)   2014-08-16 22:16:00
台灣人不都是不影響到我就算了的心態嗎,我的話一定按公司規定
作者: cuteneo (Neo)   2014-08-16 22:16:00
除非我剛好有那閒情逸致 這樣就被講是難看..但是對有些很愛檢舉的人 有人就會說是檢舉魔人XDD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16 22:18:00
以這個理由為出發點和實際上被影響的程度而言,我覺得用很難
作者: cuteneo (Neo)   2014-08-16 22:19:00
這篇重點就是大重違規 不用這樣搞錯重點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16 22:19:00
看這個形容詞並沒有什麼不適當。抱怨當然可以抱怨,畢竟大重
作者: TaiwanNeko (台灣小小貓)   2014-08-16 22:19:00
誰會閒著沒事檢舉啊XD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16 22:20:00
是真的違規了,但是這中間可還是有討論的空間..
作者: ko84123 (Alvin)   2014-08-16 22:20:00
呵呵 又是你 ╮(╯▽╰)╭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16 22:21:00
這篇的重點是大重違規?我還以為是原文的第三 & 四行..再加上原文的最後兩句,我可覺得這是通篇的精華所在呢..
作者: cuteneo (Neo)   2014-08-16 22:24:00
是精華沒錯啊 但再加上大重是違規的 我覺得沒什麼好說得
作者: Jcat (大貓)   2014-08-16 22:24:00
如果他是被汽車趕到機車格,那被檢舉後他就有理由回去停汽車格了 :)
作者: sosevil (沒有朋友的生活)   2014-08-16 22:24:00
此版友易發戰文 給箭頭
作者: cuteneo (Neo)   2014-08-16 22:26:00
櫻花哥的確是.. 但我是看內容在回的 不是看人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16 22:26:00
所以發文的主要原因(認為被影響到了)先忽略,次要原因(大重違規)倒是重點,有這個就沒什麼好說的,我可以科科一下嗎?
作者: moocya (廉價勞工)   2014-08-16 22:28:00
有些人喔~就是哪裡有好處就往哪鑽;話都給他說就好規定就是要停汽車格,在那邊扯一堆五四三…人家不懂你就可以隨便來喔?
作者: cuteneo (Neo)   2014-08-16 22:29:00
你要用你認為的主因 來模糊焦點我沒意見我認為那才是重點沒錯,哪個問題要優先考慮很明顯吧誰說一定要是主因才能算重點的?
作者: moocya (廉價勞工)   2014-08-16 22:31:00
咦?現在開始檢討受害人心態,是嗎?(搔頭
作者: lyu0001 (鄉民1號)   2014-08-16 22:35:00
違規三次就停權,就直接檢舉吧
作者: a9564208 (YOU OUT!!)   2014-08-16 22:44:00
你要跟誰檢舉?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16 22:45:00
從原文的最後兩行,看來你認為的重點跟原PO不太一樣
作者: cuteneo (Neo)   2014-08-16 22:48:00
你要說你覺得違規不是重點...那我也科科一下好了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16 22:49:00
X我個人不太有興趣在某篇文章下討論非發文者自以為的重點違規行為在這篇文章看起來的確不是重點,偏偏有人愛拿來講呀
作者: boafans (包子不理狗)   2014-08-16 22:56:00
車牌格式又不同 不如直接反應管委會 申請應該不過就好然後看你們家的警衛有沒在巡邏 有的話就鎖車等人來反應XD不過我們家的警衛公告規公告 也不上鎖 造成一堆沒停車證的也都進來停 找停車位變得越來越難...
作者: cuteneo (Neo)   2014-08-16 23:00:00
這明明就是個人解讀的問題 隨你啊XD難得櫻花哥的文不會讓人想噓 要好好把握啊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16 23:06:00
原文就寫得這麼明顯還能拗是個人解讀也該幫你拍拍手了。
作者: snowcoat (excess)   2014-08-16 23:07:00
你去問公司啊比較快...公司規定就照規定走
作者: yrt3168 (小士)   2014-08-16 23:07:00
這不是戰神櫻花哥嗎 給箭頭~
作者: cuteneo (Neo)   2014-08-16 23:07:00
有人就是只會看到自己想看的點我看你直接承認自己覺得違規沒差好了 科科
作者: hope1 (希望一號)   2014-08-16 23:30:00
檢舉看公司會不會受理,或許直接改劃重機停車格才是正解還有別以為買得起大重=有錢,黃牌只是通勤好用省錢的工具
作者: gkkcast (白目臭宅羊 O.O)   2014-08-16 23:42:00
無限支持櫻花哥檢舉,最好是拍照寄mail往主管上報,遏止
作者: dsa35197   2014-08-16 23:44:00
這種事情也要PO文問 是小朋友嗎
作者: andyandsam (= =)   2014-08-16 23:58:00
既然公司有規定你就去公司檢舉阿 來這問幹麻...
作者: Lunatix (工作狂)   2014-08-17 00:30:00
又是你。不去找管理處而是跑來ptt抱怨實在很蝦
作者: GORDON2037 (西風)   2014-08-17 00:42:00
引戰是嗎? 整天看抱怨就飽了
作者: YamagiN (海在森林中長大)   2014-08-17 01:07:00
大重是BMW那台嗎? 佔到三格跟他騎甚麼無關 跟他人品比較有關
作者: beyondbaal (ドラえもん~★)   2014-08-17 01:08:00
嚴重影響的話 聯合其他權益被影響的同事去申訴就得了
作者: comit (等待)   2014-08-17 01:08:00
我覺得今天就算大重都停汽車,你還是要停到B3吧,不然貴公司紅黃牌能佔到10%嗎?
作者: running9977 (LL66pu!uunr)   2014-08-17 01:31:00
私人公司就認了吧....沒人會屌你
作者: i1583   2014-08-17 01:33:00
作者: yongx13 (Fenix)   2014-08-17 01:36:00
向管委會申訴
作者: ch5566 (//)   2014-08-17 06:42:00
先po個占三格停車格的圖再來討拍吧 很好奇你們公司停車
作者: maxLOVEmimi (touch Me!!)   2014-08-17 06:44:00
兩輪何苦為苦兩輪 就是這樣 白黃紅才那麼不團結全是因為這個國家政府下的錯誤政策 洗腦人民話說Vespa GTS300停機車格有問題嗎
作者: linjp (JP)   2014-08-17 09:33:00
我先...心態根本需要就醫
作者: gkkcast (白目臭宅羊 O.O)   2014-08-17 10:31:00
結果上訴之後,車是什麼主管或皇親國戚的
作者: lovecool1103 (lovecool)   2014-08-17 10:58:00
1.眼紅看人騎紅黃牌2.自己不早起去搶車位,怪誰呢
作者: yumeixuan (Jesse)   2014-08-17 12:15:00
你應該去問你們公司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4-08-17 12:52:00
給箭頭,如果確實有違反公司規定,那要不要檢舉問施主自己不過,以原PO描述情況,我個人是不會去檢舉,只是B2被擠到B3而已,電梯多搭一層而已,又不是嚴重到因為多停幾台大重機搞到一般機車連停都沒位子停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17 13:58:00
以這個 Case 來看,不論是原 po 或是原 po 公司的管理者的確都沒這麼在意,倒是有人很喜歡強調這點出來哈拉,這可真有趣
作者: cuteneo (Neo)   2014-08-17 14:26:00
喔 看你好像也不太想承認耶 有什麼障礙嗎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17 14:35:00
我不是都說這個行為是真的違規了,但是是次因,不是主因,都已經講得這麼白了,有什麼障礙這句應該是我要問你才是的吧倒是有人很喜歡拿人家公司管理員都沒在管的原因出來鞭,障礙
作者: cuteneo (Neo)   2014-08-17 14:39:00
次因主因跟是不是重點的邏輯問題我上面就講了,有障礙?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17 14:39:00
我想是不至於,不過我倒很好奇是有什麼另外的理由那麼堅持呢是呀,一直強調當事人不 Case 的事情來扯,有障礙?
作者: cuteneo (Neo)   2014-08-17 14:40:00
快解釋給我聽,很想聽聽是什麼神邏輯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17 14:41:00
Care討論事情不拿主因來分析,卻一直強調次因,是啥神邏輯?
作者: cuteneo (Neo)   2014-08-17 14:44:00
"誰說一定要主因才能是重點?" 怕你找不到 好心再貼一次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17 14:45:00
"我個人不太有興趣在某篇文章下討論非發文者自以為的重點"怕你找不到,好心再貼一次..
作者: cuteneo (Neo)   2014-08-17 14:48:00
不錯啊 沒辦法正面回應 就用這招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17 14:48:00
引發原 po 發此篇文的主因的最重點不去討論,要去討論其他推文者自以為是的重點?抱歉喔,尊重一下原發文者比較好吧..等你針對貴公司大重違規是如何礙到你發篇文,或許我就可以陪
作者: cuteneo (Neo)   2014-08-17 14:51:00
扯那些有意義嗎? 不就是你自己觀念的問題不就是沒那麼在意違規的事實嗎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17 14:52:00
你哈拉兩句,正面回應?你有正面回應別人過嗎?先自省一下?以這個 Case 來看就是如此,倒底要我講幾遍呀?一直說是別人有障礙?要不要先檢討一下自己,不要浪費大家的時間了?在這個 Case 裡,原 po 公司的管理員,甚至原 po 自己,都沒那麼在意違規的事實,倒是推文的很在意,這實在很有趣呀..
作者: cuteneo (Neo)   2014-08-17 14:55:00
你自己不正面回應在先 我就要被你牽著鼻子走? 誰該檢討啊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17 14:56:00
避談主因一直拿當事人不在意的次因來講的人,倒講起別人不正面回應了..XD..你以為誰該檢討?
作者: cuteneo (Neo)   2014-08-17 14:59:00
你認為我 我認為你 我看算了吧 真無聊 在這邊浪費時間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17 14:59:00
不錯啊 沒辦法正面回應 就用這招....XD
作者: cuteneo (Neo)   2014-08-17 15:01:00
倒是很會學嘛 然後還繼續酸嗎? 給你台階下不下zzz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17 15:03:00
這種虛張聲勢的事就省了吧,先給你自己找一個可以下的台階吧這種程度的論述能力還想要給對方台階?..你嘛幫幫忙..
作者: cuteneo (Neo)   2014-08-17 15:05:00
...我就是懶得繼續爭了 你要認為自己鬥贏了也行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17 15:07:00
看來口口聲聲說是要給別人台階,原來是在替自己台階打地基呀
作者: cuteneo (Neo)   2014-08-17 15:08:00
你丟挑釁我不是一定要接^.<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17 15:09:00
台前找不到台階就自己從後台下去吧,自己都沒有的台階要怎麼給別人?..虛張聲勢是想唬誰..說真的,這種程度出來跟人家哈拉,本來就要有心理準備了,只是自己有沒有這個自覺罷了..
作者: cuteneo (Neo)   2014-08-17 15:11:00
好啦..你程度最好了 好棒棒 哀哀對..你有自覺最棒了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17 15:12:00
比起別人我是不敢說,跟你比嘛..至少我可不會虛張聲勢自以為開始使出這種自我崩壞的招式啦..真是不意外..XD不過這個都已經是上個世紀的老梗了,能不能換換別招呢?
作者: cuteneo (Neo)   2014-08-17 15:14:00
你除了自我感覺良好跟XD以外 還會什麼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17 15:15:00
比起沒什麼料還妄想給別人台階下的,總是好那麼一點囉..另外好像有人說什麼自己是懶得繼續爭了,怎麼猛打自己嘴呢?跟你比我可能還多一個會對自己說出的話負責這點喔..看來有人不只是論述能力有待加強,自我管理能力也要加油才行
作者: cuteneo (Neo)   2014-08-17 15:19:00
哀就是手賤忍不住啊 因為看不慣這種極度自我感覺良好的人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8-17 15:22:00
我猜你一定不會看不慣沒料還虛張聲勢說要給人台階下的人喔自我管理能力差的人的確總是喜歡拿別人的事來當自己的藉口耶都是別人害我怎樣兼怎樣的,怎麼就不懂得檢討一下自己呢?
作者: chris780509 (Chris)   2014-08-17 18:03:00
只能說鬼島症腐用政策分化二輪族群大成功 顆顆
作者: LsugerI (嗯哼)   2014-08-18 09:44:00
是我我就換台破白牌來通勤 順便檢舉那些停在自己汽車格內的機車 車的數量沒變少你還是沒得停
作者: susanoo (須佐之男)   2014-08-18 21:03:00
紅牌檢舉白牌偷上高架,白牌檢舉紅牌停機車格,狡通部在旁偷笑
作者: skywithfish (廢墟)   2014-08-18 22:37:00
不檢舉不爽快就去檢舉 反正板友的話你也聽不下
作者: Jiabumeow (賈不妙)   2014-08-22 05:32:00
"照理說"要停汽車格 覺得這句就有點問題了公司是私人土地規則怎訂是你公司說了算 不是交通法規看到推文補充了 那就檢舉吧沒啥好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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