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iorefd (小魯)
2014-08-17 17:18:31※ 引述《rusifa (出眾慢煙)》之銘言:
: 今天路過重慶南路時
: 停在路邊等紅燈(這路段肯定有錄影器可佐證)
: 只是將手機拿出看一下時間就收下去
: 並未有通話或上網的行為
: 馬上被叫到旁邊開了一張1000的罰單
: 後來查詢過相關法規是以未熄火為準
: 那像我停在路邊只是看個時間的行為
: 難道我還要"熄火下車"離開座位才能看?
: 以後停在路邊豈不是都要"下車" "拔鑰匙"才能進行通話
: 或其他使用手機的行為
: 今天說違法應該是有明顯違法之虞而非全部一概而論吧
: 我真的覺得非常火大
: 想請問這樣有沒有申訴的空間
: 尤其是警察的嘴臉一副你趕快去繳 年底到了我缺業績的嘴臉
: 搶錢有這樣搶的嗎
小魯我遇過差不多的情況
不過他沒開成功
因為我的車有怠速熄火XDDDD
所以我手去掏手機的時候車子已經熄火了
爭執了半天他也不敢開...不了了之放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