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是篇抱怨文
每當上下班的通勤時間
臺北市的路上總是一大堆車
撇除遇上障礙物不得不為的情況、
有些機車就只是為了求速度或是不想塞在車陣中
就會往任何的行進空間移動
其中有兩種行走路徑真的讓我很不能接受
一種是跨越雙黃線吃對向車道
一種是直接騎上公車專用道或是有分隔島的快車道
遵守規則的用路人
遇到違規臨停的車跟切換車道的公車就只能一直切換車道
遇到停滯的車陣就是得慢慢的等待前車的消化
OK,大家都是一樣的
雖然不爽但就是這樣
不過那這些吃對向、吃公車道的
既可以減少交通時間、還可以減少走走停停所增加的車體損耗跟油耗
在通勤時間、理應忙著指揮交通的交通警察也無暇去勸阻或是開單
對這些人來講
少數的風險大概就是跟不夠專心的對向用路人對撞、
還有切回車道時被撞上而已吧
(真遇上這種的的話還真是夠衰的了)
但在我知道有人為此付出任何形式、且等價的代價前
我還是認為他們就是吃守規人的豆腐
不爽!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