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想請問一下各位大大有關車禍機車維修及後續賠償問題
小弟的機車是民國96年出產的GP125
在上上禮拜三(11.29)於上班途中 在台北市西藏路及莒光路299巷的路口等紅燈
約過了一秒就遭到後方休旅車追撞
本人飛出去約5公尺 機車飛出去9.67公尺(警方事後告知)
尾椎腰部附近直接落地 警方有馬上來處理
當下立即送完和平醫院急診
當時尾椎腰部附近很痛 左大腿也抬不起來
後來回家休養了六天 到11.4才回去工作(公司少了我也快爆炸了)
肇事車主已向警方承認自己的錯 後來警方告知就讓我們之後再私下談賠償金額 談不攏再告上法院
目前我本人腰部後方附近還有些許不舒服 持續復健中(醫療費用20萬內包含來回車資對方的強制險會賠)
然後前天將遭撞的機車拿去名店好順機車行估價
整個修好要17280 其中包含
後燈組 1250
後牌板 200
後避震 950
車台 6200
右飛炫腳踏 350
右車鏡 350
左 右拉桿 400
大燈組 700
大燈罩 450
內箱車台號碼小蓋 30
左側蓋 900
珠碗組 1500
工資 4000
總共 17280
請問遭受這麼慘烈的撞擊
修好後會不會有其他大小後遺症 導致我以後還要繼續噴錢修車
還是乾脆跟肇事車主拿錢 再重新買一台車呢?
另外還有能否提供像我這種類似情況 可以要求多少賠償金額較為合理呢?
感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