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今天早上小弟在上班的時候
前方有台機車突然左偏 我速度不快(錶速40以下)
不過因為他本來不在我前方卻突然左偏 所以我反應也來不及
就擦撞上去 我的踏板右方靠到他的左後側
力道很輕微 因為在撞上去之前我兩腳已經在地上(右腳還被夾在中間)
右腳看不出淤青 按下去一點點痛
然後瞬間我的左後方又被後方一台機車擦過去= =(因為我為了閃他我也靠左偏了)
還噴出一塊碎片 不知道是他的還我的
這台倒是一去不回頭
然後我騎到前方左偏的機車旁問: 你有沒有受傷?
(包得像開喜婆婆 看不出性別)
然後他騎走 我公司就在前面我也騎走
後來同事說我沒報警 萬一他咬我一口我就死定
所以我就打了110
110的警官又請當地的交通隊警員打給我
警員說要報案的話要我回現場打電話報案做筆錄
問我對方車牌
:我沒記...
問你們有受傷嗎?
:應該沒有...
你要向對方求償嗎?
:也不用
警察就說那你也不用報案了 叫我也別擔心會被咬肇事逃逸
因為我有打110先報案肇逃不會成立
請安心上班
想請問這警察有唬我嗎? 肇逃先打先贏?
可是我後來也沒報案
只是當時我問他沒事後兩人一起往前騎
我知道這樣沒憑沒俱
但是這個碰撞實在太輕微了 也沒撞到人 兩個都沒倒 所以報警也怪怪的
剛爬了文又怕什麼都不做 過幾週收到傳票
跪求各位大大假使這種情形到底該怎麼做呢?? 還是要報警??
沒受傷 不想求償 也不想害對方有麻煩也可以報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