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在家中收到一張違規併排停車的罰單
平常停車皆會注意地面是否劃記紅線或是否有設立禁止停車之告示牌
本來想說罰單繳一繳摸摸鼻子就算了,但是上網一看罰單金額似乎是2400元
一時間真的氣不過,就上網找了一下上網申訴的方式以及辦法
再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及附件,讓相關單位可以去審核及判斷,以下是過程:
一、先確認罰單上面開單單位是那一個監理站,就向該單位提出申訴即可
(記得在到案日期前辦理,避免爭議),
交通違規案件陳述(申訴)、行政訴訟作業流程如下:
http://www.judge.gov.taipei/public/Attachment/51081435657.pdf
二、下載並填寫好交通違規案件陳訴書(申訴書)
交通違規案件陳訴書(申訴書)下載網址及相關範例如下:
http://www.tad.ntpc.gov.tw/download.aspx
我資料上的填寫大概是以下內容:
1.本人XXX接到XXX派出所(警察告發單位)開立交通違規單,時間、地點及違規
事項,罰單編號及開單警員等資訊。
2.(說明申訴原因理由)..........(最後補上)請相關單位准予徹銷此張罰單。
(1)個人是因為被開單的那幾天,人皆不在被開單的租屋處。
(2)個人停車沒有在鎖龍頭的習慣,方便其他人移車或是停車。
3.附上相關證明資料(每一份明稱都要寫出來)、罰單乙張、照片乙張等資料
(1)個人附上的是往返的車票記錄(信用卡刷卡明細皆有註明時間)
(2)以及那幾天不在租屋處的其他刷卡明細(證明自己確實不在租屋處)
三、資料要寄出前全部COPY一份留底,親洽監理站辦理即可(如果怕麻煩的話,也可以用
掛號的方式亦可,因為是第一次申訴,怕有遺漏所以親洽監理站),確定收件後即可離
開。
四、開始禱告並且耐心地等待相關單位的審核及回覆即可
很幸運地,再過了近一個月的時間,收到了原開單單位的回函,回覆如下:
「經查違規事實不明確,本案舉發有爭議,惠予撤銷免罰」。
如果收到之後還是認定違規,仍需要罰鍰,則自行判定是否還需要再往下一個流程
去申訴,或是繳納罰鍰去結案。
五、1.有版友建議停車之後皆可以拍照留存,避免其他人亂移動車輛造成違規事項
2.祝福版友皆遵守交通規則,行車平安,也不會收到莫名奇妙的罰單,希望這篇文章
可以幫到有需要的版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