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是學生 當天段考完後
因為外面正飄著毛毛細雨 汽車很多 路很塞
因提早放學 與朋友相約要吃到我打工的餐廳晚餐
出了校門以後 因為雨勢變大 我把全罩式安全帽的蓋子掀開
以免視線不良 誰知道剛掀開後 下一個十字路口
因為快車道有車輛在左轉 突然一輛 轎車從左方冒了出來
被對向左轉的汽車撞上了 當下我時速只有40-45之間
我的酷龍 從被撞的路口 一路劃到 右邊路口的待轉區
我即時跳車 但因為左腳板被 轎車跟機車撞到的瞬間
還在打檔桿裡面 而扭傷 肇事者 當下把車子移動到
右方路口的停車格裡 跑過來跟我說 打算給我5000修車
我當下只知道 我的車5000絕對修不起來
後目擊的同班同學幫我叫了警察
在急診室時 他警察把對方行車紀錄器的畫面開給我們看
才發現對方是從對向車道 切到外車道左轉
因我行駛的內車道有車輛在進行左轉 所以他沒有看見我
我沒有看見他 他在筆錄中 一直說我騎很快 是我撞他的
現今事隔很久了 爸爸向他聯絡 他一開始說會賠償
幾天後會下來付修車的錢之類的(他是外縣市的人)
後來他放我們鴿子 說 應該要73分 我有肇事責任等等
要車禍鑑定出來才願意賠償 已經三個禮拜沒有車子騎了
很不方便 還因左腳受傷無法去打工 差點還丟了功罪
面對這樣的人 一定要 刑事過失傷害+民事求償 去告他嘛?
整個心情很差 4萬4的修車費用 我是要去哪裡生這筆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