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報修 Sym三陽HZ15V3(ABS)

作者: augutos1894 (augutos1894)   2016-04-19 06:21:08
原PO節哀
1.依民法第196條:修理材料以新品換舊品應予折舊。
2.依行政院頒定的「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之規定,機器腳踏車之耐用年數為 3 年。
3.依財政部頒定的「固定資產折舊採計算方法」,機器腳踏車每年折舊率為千分之536。
以上不足一年,是按月比例折算,不足一個月,概以一個月計。
簡單說 原PO碰倒別人FT6,應負100%肇責,原PO也同意FT6車主開出的以下修復單
總金額 8,940 元,假設其中材料費 6300元,剩餘是工資2640元,而FT6自領牌日
到被碰倒,共計 4個月又2天 ,原PO應賠付的金額是
6300-(6300×0.536×5÷12)+ 2640=7533元(5個月零件折舊1407元)
記得把FT6換下的零件拿回來,若沒太嚴重的傷放到露天轉賣,大概還能補回個
1000-2000元。
下次續保時,千萬記得加保第3責任險,30萬財損,一年只要1000多啊
※ 引述《asd7535 (小柚姑娘)》之銘言:
: 前幾天我路邊停車擦撞到路邊的一台機車
: 他報修 Sym三陽HZ15V3(ABS)
: 前擋板總成2180
: 右側蓋1600
: 後架總成1480
: 內箱800
: 排氣管護片1500
: 右側條1000
: 右把手配重380
: 總共8940元
: 想請問這價錢是否合理?
: 他說是全新剛買的
: 送回去買車的機車行報的價錢
: 麻煩各位幫看看~感恩!
作者: mike42 (123)   2016-04-19 08:29:00
撞別人車就折舊,撞自己車就恢復原狀
作者: qooqoogb (V-Force)   2016-04-19 08:58:00
樓上怎麼啦…心情不好嗎
作者: coppi (JOSIPA LISAC When a man)   2016-04-19 09:01:00
機車車主有上網的話隨便查查也會要求恢復原狀,真以為閃得掉那一千多嗎?
作者: lug0391 (lug0391)   2016-04-19 09:09:00
恢復原狀,是恢復車禍當時使用的零件狀態,舊變新就是有得利,所以時務上當然可以算折舊,原PO的說法是正確的上法院,法官也幾乎是會照這種方式來處理的不是閃得掉,是本來就不必賠折舊的錢,你可以說不合理但規定就是這樣。
作者: rfvgy458   2016-04-19 09:27:00
太專業 我只好給個推
作者: Marzzze (Marzzze)   2016-04-19 09:32:00
年輕人果然就是年輕人 一堆時間話說我也可以主張你要負責幫我恢復原狀 愛找便宜二手請去找一模一樣的"折舊"零件裝上來 反正弄不回來就告你嘛
作者: lug0391 (lug0391)   2016-04-19 09:41:00
樓上,你這種作法根本經不起考驗,就是因為要避免碰到樓上這種心態,所以政府才會明訂「折舊比例」計算方式,一定會有人說不公平,但這就是法院判決的準據
作者: passjames (我不是種子)   2016-04-19 10:06:00
所以為了8940跑法院?時間成本真廉價
作者: cmq29 (cmq29)   2016-04-19 10:20:00
跑法院是划不來,但至少a大提供了資訊,避免車禍被人當羊宰
作者: onceheart (c(^ w ^)a∫)   2016-04-19 11:09:00
所以反過來說 超過3年車被撞 就算要求恢復原狀 折舊算下去的話 那不就幾乎拿不到多少錢?
作者: asd7535 (小柚姑娘)   2016-04-19 12:12:00
真是太感謝您如此細心回應。
作者: boafans (包子不理狗)   2016-04-19 13:03:00
這不就是前幾篇有看到 說要恢復原狀文章的解答> <
作者: koiopolo2 (K)   2016-04-19 13:32:00
可是這裡有案例是這樣http://tinyurl.com/gpbckpg標題 : 撞壞老爺車 回復原狀太貴 肇事者敗訴所以應該丟給對方去"恢復原狀" 自己換新就要算折舊?
作者: boafans (包子不理狗)   2016-04-19 15:57:00
"肇事者:買較新的車賠他 竟被拒" 這又該怎算 @@
作者: Marzzze (Marzzze)   2016-04-19 16:55:00
不要再誤導了好嗎?先搞清楚回復原狀的定義~你以為凡事賠錢了事就好?實務上是怎樣 撞一次就知道看過很多案例都不是照樓主這樣說的耶 ㄏˉㄏˉ等你進老車坑再來說實務吧
作者: allend9297   2016-04-19 17:03:00
如果交通工具是用來營業用或者是通勤用就有營業損失與交通津貼的項目可另外求償
作者: alexyuya (AlexYuya)   2016-04-20 03:24:00
專業
作者: FrancoFF (FrancoFF)   2016-04-21 14:43:00
專業 很有幫助 推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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